关于第五批“外专千人计划”新疆入选资格名单及做好第六批“外专千人计划”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自 治 区 机 关 发 电
新人社明电〔2015〕60号
关于第五批“外专千人计划”新疆入选资格名单及做好第六批“外专千人计划”
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自治区所属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中央驻疆单位人事(外事、科研)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一批“千人计划”入选资格名单的通知》(组厅字〔2015〕23 号)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第五批“外专千人计划”入选资格名单及入选后有关事项的通知》(外专办发〔2015〕185号),我区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日本籍专家Tsutomu SUMIMOTO获得第五批“外专千人计划”长期项目入选资格,中科院新疆理化所第五批“外专千人计划”项目申报者美国籍专家P.Shiv Halasyamani获得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支持(简称“千人转高端”项目)。
为更好地开展第六批“外专千人计划”项目(中组部“千人计划”项目第十二期)申报工作,帮助各单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预通知如下(最终以正式申报通知为准):
一、申报主体
(一)“外专千人计划”长期项目:申报主体为内非外资的各类用人单位(中方出资比例不少于50%的中外合资或合作企业也可申报)。
(二)“外专千人计划”短期项目:申报主体为自治区内高校、科研机构以及中央企业控股的在疆公司。
二、申报类别
(一)“外专千人计划”长期项目(外国专家引进后至少连续来华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
(二)“外专千人计划”短期项目(外国专家引进后至少连续来华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2个月)。
三、申报条件
“外专千人计划”重点引进非华裔外国专家,符合“千人计划”引才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
(二)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
(四)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四、支持措施
对入选“外专千人计划”专家,中央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将给予如下支持:
(一)入选“外专千人计划”长期项目的,中央财政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补助(视同国家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并根据工作需要,提供总计300-5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
(二)入选“外专千人计划”短期项目的,中央财政一次性给予50万元补助(视同国家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国家外专局为用人单位提供外国专家工薪补助,补助标准为不超过用人单位与外国专家签定的合同或协议中所规定支付工薪的60%,最多连续支持三年。
(四)在出入境、居留、保险、医疗、住房、税收、薪酬等方面享受国家“千人计划”规定的特定政策和待遇(具体可登陆“千人计划”网站 www.1000plan.org 查询)。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选进行接洽并达成初步意向后,填写《“外专千人计划”申报书》及相关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各3份。
1.纸质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书及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护照复印件、与项目单位签订的(意向性)工作合同(必须提供双方签署、中方盖章的外文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如合同另有中文版本,也可一同上报)、海外任职证明材料,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
(2)申报人其它个人信息表、“外专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评审演示PPT。
(3)如申报单位为民营企业,请提交企业注册资本证明。如申报单位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中方出资比例须大于50%),请提交出资比例证明。上述类别企业请同时提供企业网站地址和简要情况介绍。
2 .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
(1)上述纸质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文件(包括: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申报人其它个人信息表、“外专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评审演示PPT)。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一致。
(2)外国专家的2寸蓝底证件照电子版。
(3)外国专家的个人陈述视频资料(主要包括外国专家对个人经历、水平、成就的自我介绍和评价,以及到用人单位工作的决心、工作打算与设想、预期工作目标和贡献等的自我阐述)。要求播放时间为5分钟左右,文件格式为“FLV”格式,应配有中文字幕。
(4)如申报单位为民营企业,请提交企业注册资本证明。如单位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中方出资比例须大于50%),请提交出资比例证明。另,请提供企业网站地址和简要情况介绍。
(三)申报材料装订和报送形式
1.纸质申报材料装订和报送形式:申报书和附件材料请合并装订,申报人其它个人信息表、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评审演示PPT请单独装订和另附。请将每位申报人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分别装入两个独立文件袋,在文件袋封面标明申报单位中文名称和申报人英文全名。
2.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形式:每位申报人的所有电子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内,并以“申报人英文全名+申报单位名称”的方式命名该文件夹、以及评审演示PPT文件和电子照片(英文全名请以名在前、姓大写在后的形式填写,如:Anthony Jefferson HILL)。所有电子版申报材料须统一刻入一张光盘后随纸质材料上报。
(四)申报材料的所有电子文本(附件3和附件4)请登陆新疆国际人才交流合作中心网站http://xinjiang.caiep.org/ “文档下载”栏目下载。
“外专千人计划”是实施国家“千人计划”的第五个新平台,是中央推出的重大引智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住机遇,拓宽渠道,积极物色人选,用足用好国家优惠政策,依托“外专千人计划”平台为我区引进更多急需紧缺的高端外国专家。今年申报时间特别紧,请各单位抓紧提前准备好申报材料,待国家外专局正式申报通知发布后,即可及时报送自治区外国专家局。
自治区外国专家局联系人:米拉
电话:0991-3689756 13999902517
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45号自治区人社厅533室
邮编:830011
附件: 1. 第五批“外专千人计划”长期项目入选资格名单.doc
2.可按照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支持的第五批“外专千人计划”申报者单.doc
3. 2015年“千人计划”外专项目(长期项目)申报材料.rar
4. 2015年“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短期项目)申报材料.rar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