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雅县农业局采取七项措施积极做好种植小麦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工作

04.11.2014  18:08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强农惠农补贴资金,特成立由县分管领导任组长的资金领导小组,负责资金的组织、协调和方案的制定,监督检查资金的落实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主要负责资金的执行、组织协调和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 一是 县农业局负责资金实施方案的制定、监督、检查资金发放等工作; 二是 乡(镇)场人民政府负责汇总审核种植面积、品种、补贴资金和《沙雅县小麦农资综合直补面积分户登记表》,全程参与、监督资金发放过程等工作; 三是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补贴资金拨付、检查资金发放等工作; 四是 乡(镇)场财政所、农经站负责资金的管理,配合村党支部书记做好补贴资金的发放,核算和统计日发放资金等工作,并每3日向县财政局、县农业局上报资金发放进度; 五是 各村党支部按照发放计划组织农户做好补贴资金的申领工作,并维护现场秩序; 六是 村监会负责资金发放现场的监督工作; 七是 信用社提前准备发放补贴现金。各部门上下一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确保资金的顺利实施。

二、强化宣传、组织发动。 县农业局、县财政局、乡(镇)场及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现代媒体手段,采取发布公告、张贴标语、现场宣讲等形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基层干部宣传党的强农惠农补贴政策,提高农民对强农惠农补贴政策的认识,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截至目前,共出动宣传车15台次,宣传人员180人次,印制《沙雅县乡镇财政惠农补贴明白登记册》5.2万本,发放《惠农补贴政策宣传单》6.75万份。

三、规范程序、公开透明。 各乡(镇)场按照整体覆盖、逐级推进的原则。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种植面积和品种名称,在面积统计、核查公示中按照“三报、三查、三签字、一公示”的程序进行。三报:由村民组长将农户《沙雅县小麦农资综合直补面积分户登记表》详查把关后上报村委会,村委会核实审查后上报到乡(镇)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抽查后上报到县农业局和县财政局;三查:即村民组长负责对每户农民种植面积进行详查,无误后报村委会,村委会组织人员逐村逐民核查,无误后上报乡(镇)场人民政府,乡(镇)场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进行审核抽查,复核无误后报县农业局和财政局;三签字:即各级核实无误后,由“三长”签字,即村小组长、村党支部书记、乡(镇)场长,分别签字审核把关,并对本辖区的种植面积负责;一公示:即村委会公示到村民组,公示方式确保所有农户知情,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确保种植面积的真实性,保证补贴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分级负责、分片指导。 各乡(镇)场采取领导分管片区的办法,加强村级工作的领导,指导协助村级搞好面积核实等工作;严格执行核定程序、政策和办法,确保核定工作准确、及时完成,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五、专款专用,纠建并举。一是 补贴资金要专款专用,切实按照国家规定严格使用。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边查边改、及时解决、整改资金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严肃追究责任。县、乡(镇)、村三级建立举报登记制度,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做好核实处理工作; 二是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良种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截留补贴资金。各乡(镇)场要严格统计农户补贴面积,发现少报、漏报的,由乡(镇)场负责给予农户补贴;发现多报、虚报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追回全部补贴资金,追究其相关领导的责任,并在全县通报。同时,良种补贴资金实行严格的检查验收制度。对不按资金补贴要求,不按补贴标准兑付资金,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落实责任,强化追究。 资金发放工作严格按照《沙雅县小麦农资综合直补面积、资金分解表》《沙雅县小麦农资综合直补面积分户登记表》分期分批进行,不得提前将资金发放至村级负责人或工作人员手中,如出现提前发放、“一窝蜂”发放等行为,造成资金丢失等后果的,将逐级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补贴资金按照“面对面”发放。 为确保小麦农资综合直补资金的顺利发放,防止出现挤占、截留、挪用等现象,沙雅县通过“面对面”形式发放补贴资金。截止目前,小麦农资综合直补资金2520万元已兑付完毕。发放种植小麦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资金2520万元,使沙雅县8个乡镇、135个村、2.44万农户,10.8万农民直接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