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31.12.2015  12:49

    新农机办发 〔2015〕7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

2016年元旦、春节临近,自治区和全国“两会”也即将召开。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两节”“两会”期间农牧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5〕312号)和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新安发电〔2015〕9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预防和有效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确保“两节”、“两会”和第十三届全国冬季运动会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各地农机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两节”、“两会”及第十三届全国冬季运动会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和维护稳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重点关键环节,强化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狠抓农机安全各项工作落实。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机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和农机安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把手负总则,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明确责任,各司其责,层层分解责任,逐级落实责任。要严肃责任追究,对于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玩忽职守造成农机事故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二、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到位

各地农机管理部门要深刻汲取近期一些地区接连发生多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各级农机管理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安排部署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农机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要对岁末年初农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行再检查、再督促、再落实,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紧迫感。要迅速行动起来,紧密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方案,强化农机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农机事故防范措施。重点查处农业机械无牌无证、非法拼装和改装拖拉机及非法生产超长超宽拖车、拖拉机尾部未加装反光警示标志、违法载人和超载行驶等违法行为,并加强农机加油站安全保障措施。要结合我区由南向北即将开始的春耕备耕生产工作,做好拉运农副产品和从事道路运输农业机械的安全检查,努力从源头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全力营造农机安全生产良好格局。

三、加强农机安全管理,深入排查整治农机事故隐患

各地农机部门要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和岁末年初农机安全生产特点,举一反三,狠抓农机安全措施,加强农机安全管理。要狠抓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以治理和消除重特大农机事故隐患为重点,以坚决杜绝重特大农机事故为目标,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一是各地要在“两节”、“两会”和第十三届全国冬季运动会期间认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深入排查整治各类农机事故隐患,要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的形式暗查暗访,直插现场、直面问题,深入基层一线,对每一个重点区域、每一处重点部位、每一项重点环节认真细致排查,切实加大农机监管执法力度,铁腕治理问题隐患。二是对排查出的隐患实行“零容忍”,及时落实整改,对一些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强化跟踪督办,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做到强化措施,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检查和暗查暗访效果。三是“两节”、“两会”期间各地农机部门要密切与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严查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农机驾驶人安全教育,严格农机技术性能和安全状况自查,发挥县(市)、乡镇、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农机安全生产中的作用。

四、强化应急管理,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各地农机部门要针对“两节”、“两会”期间天气寒冷干燥、风雪冰冻灾害多发等气候特点,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等工作。要做好灾难性天气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健全和完善农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强化应急演练,细化各项应急措施,准备充足的救援物资和装备,做到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

五、严格值守,积极做好值班和应急事件处置工作

各级农机部门要加强“两节”、“两会”期间值班值守,要严格执行农机安全生产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做到人员到位、通讯畅通、责任落实,及时掌握农机安全生产动态。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及时、有效处置各种突发事件。要严格农机事故报送制度,凡发生的各类农机事故应在接到报案后两小时内报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坚决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农机事故的现象。发生重、特大农机事故后,要立即启动农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主要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迅速开展处置和救援,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随时掌握农机安全生产动态,并于每天18:30前向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总站报告值班情况。

自治区农机局将对各地州市元旦、“春节”、“两会”期间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对不按要求开展安全检查或因组织不力、检查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请各地州市农机部门将农机安全生产检查部署落实情况于2016年3月20日前报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总站。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库尔班·艾比布;联系电话:18009950929

自治区农机事故24小时报案电话:13319858110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