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怀孕高中女生报复男友移情别恋声称被强奸
12.03.2015 21:37
本文来源: 人民网
“我的女儿被强奸了,公安机关却不立案”一大早,张先生就来到新疆博湖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控诉。
原来,张先生的女儿系在校高中生,几个月前,他与妻子发现女儿行为举止有些异常,遂进行询问,才得知女儿怀孕了,经医院检查胎儿已经四个多月。据女儿称是一名张姓男孩将其骗至家中用酒灌醉后,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张先生通过女儿提供的手机号码,联系到了该男孩家长,双方经协商,由男孩家出钱,女孩去医院做了人流手术。后来张先生越想越生气,遂报案至博湖县公安局,但两个月过去了,张先生仍未得到满意的答复。在律师的指引下,张先生来到检察院要求检察院对此案进行立案监督。
博湖县人民检察院接到此案后,立刻安排两名干警前往博湖县公安局对案件情况进行核实,并对张先生提供的证据进行查证。经查,张先生的女儿已满14周岁,其与该张姓男孩系恋爱关系,两人多次自愿发生性关系,因该张姓男孩移情别恋她人,张先生的女儿生气向父亲谎称该张姓男孩强奸了她。检察干警在查清案情后,立刻对张先生进行了答复,并对张先生未尽到监护人责任给予了严肃批评。(通讯员 闫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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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2015 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