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晓明:坚持修法释法 夯实法治基础经济

20.04.2015  14:34
  新疆平安网讯 (记者 周伦军)4月18日上午,由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举办的“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的证券法治体系建设”理论研讨会暨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出席会议并发表主旨发言。

  奚晓明指出,良法是善治的前提。本次年会恰逢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一读审议证券法修订草案,并重点就证券法修订过程中的重大理论问题进行研讨,意义重大。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是证券立法的第一要义。建议立法应从四个方面着手强化投资者利益保护:一是要以公开原则为主线,提高市场透明度;二是要禁止欺诈行为,提高信息的可信度;三是要规范证券经营机构,切实防范和杜绝利益冲突行为;四是要明确法律责任,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可诉性。

  奚晓明强调,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要科学、及时推进证券法司法解释制定工作。证券民事诉讼制度在保护投资者利益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证券民事诉讼制度的功能应当具备损失填补功能和震慑吓阻违法功能,相关制度安排也应当与一般意义上保护个体民事权利的诉讼模式有所区别。在推动立法就民事诉讼程序与证券行政执法衔接等方面作出相应顶层设计的同时,证券法司法解释工作也要同步跟进,为法律实施作出针对性的解释,进一步打牢资本市场的法治根基。

  来自中央国家有关机关、全国法院系统、教学科研机构等各界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责任编辑:俞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