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晓明:发挥审判职能 加强环境治理法治化

14.04.2015  19:38
  新疆平安网讯 (通讯员 安克明 陈思怡)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揭牌仪式暨环境资源审判理论与实务研讨会4月10日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出席并就经济新常态下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和理论创新作主旨发言。

  奚晓明指出,在经济新常态下,经济下行压力、公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新期待、经济发展绿色化的新任务和国际竞争格局的变化,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环境资源审判要适应新常态,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必须畅通环境资源纠纷诉讼渠道,创新审判执行方式,充分发挥环境公益诉讼功能,全面提升公众参与度;必须注重多元共治,依法及时受理新型环境资源纠纷案件,构建环境资源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必须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合理设立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培养专业化审判团队,完善审判工作机制,研究特殊审理程序,不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

  奚晓明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经正式施行,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提供了制度保障。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及时作出公正裁判。⇨下转第二版

  今后,还应着重从加强社会组织诉讼能力建设和探索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激励机制两方面,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发挥作用。

  奚晓明强调,环境资源审判理论研究既要注重研究基础理论,更要坚持问题导向,重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解决实践问题;既要注重规则的顶层设计,更要重视把个案中行之有效的做法进行理论升华,提高制度设计的针对性;既要关注国内的立法、理论和实践,更要有国际视野,从域外环境法理论和实践中借鉴吸收成熟经验,提升在制定国际环境法中的话语权。要从推动民法制度的生态化拓展和民法典的绿色化,加强对制定环境诉讼特别程序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加强国际环境法和比较环境法研究等方面,推进环境资源审判理论创新。

  全国人大环资委、环保部、中华环保联合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等有关负责同志,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北京师范大学等相关院校的专家学者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贵州、江苏、云南等高级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研究基地揭牌仪式及研讨会。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出席研究基地揭牌仪式并致辞。     



责任编辑:俞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