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今年将完成3400套安居富民房

11.09.2014  17:06
  

  今年,昌吉市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2199万元、自治区项目补助1675万元、从城市建设资金中拨付连片建房补助资金659万元,将完成8镇2乡3个涉农街道办事处3400户安居富民工程建设。

  此次财政补助资金标准为:连片建房100户以上每户补助0.8万元,120户以上每户补助0.9万元,140户以上每户补助1万元,160户以上每户补助1.1万元(散户建房不享受市财政资金补助);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每户补助1.05万元、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每户补助0.8万元;福建援疆资金每户补助0.15万元,其余部分安居富民工程建设资金由建房户自筹或以投工投劳的方式解决。

  据了解,此次富民安居工程主要把一些自然村落和边远散居的农牧民不断向行政村集中,行政村的农牧民不断向中心村靠拢,中心村的农牧民不断向集镇区融入。农村危房改造建设面积,家庭人口4人或6人的,原则上每户达到95平方米;家庭人口3人(含3人)以上的,原则上每户达到80平方米。

  自2011年至2013年以来,昌吉市共计完成安居富民工程8649户,加大了对农牧区危旧房屋改造力度,切实改善了农牧民的住房条件,提高了抗震防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