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市积极开展危险废物督查考核工作

19.05.2016  19:10
              为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的目标,奎屯市环保局组织环境监察大队和污控股相关人员对本辖区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进行了督查考核。
              检查中,检查组按照目标健全、组织健全、考核严格的总体要求对我市新疆兴达伟业泡塑新材料有限公司、奎屯优利特种油品有限公司、奎屯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新疆蓝山屯河新材料有限公司、新疆昆玉钢铁有限公司、新疆天鹅浆粕有限责任公司、奎屯铜冠冶化有限责任公司7家企业进行了考核,检查企业是否建立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是否采取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措施,是否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是否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是否如实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流向、贮存、处置,是否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等有关资料,以及“三同时”执行情况等内容。通过检查考核,上述企业基本上能够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对危险废物实施管理,制定了管理计划,贮存设施基本符合要求,执行了转移联单制度等,基本达到了规范化管理。
              通过这次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对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力度,同时也提高了监察人员对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