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市残联“三个强化”提高民族团结意识

11.03.2015  13:42

民族团结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工作,奎屯市残联 注重“三个强化”,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民族团结意识。

一是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奎屯市残联领导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针对工作中的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定岗定责,提高执行力度,加强落实责任制。

二是强化民族团结宣传工作。通过信息、图片、横幅、电子屏幕、道德讲堂等宣传途径,让残联机关干部职工充分了解并学习民族团结知识,了解“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的重要意义。

三是强化关心关爱少数民族干部职工和残疾人的氛围。以国庆节、古尔帮节、春节、爱耳日、助残日等各种节日为契机,为贫困少数民族学生发放助学金,走访慰问贫困少族家庭,开展各种帮扶活动等。

(奎屯市残联   张璐 李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