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市公安局森林派出所高速巡查查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28.01.2016  11:54

  1月14日17时,高支队奎屯大队民警电话报称:在奎屯收费站查处一辆新C-78217号本田越野思威牌车,后备箱白色编织袋内装有疑似野生动物死体两只。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奎屯市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出警调查,经初步了解:车主王某某,个体,1月14日下午同朋友单某某在奎屯市乌苏路四川饭店门前,从战友手中购买两只疑似野生动物雪鸡死体,用自家车新C-78217号将购买两只疑似野生动物雪鸡死体装在后备箱一个白色编织袋内,回石河子市时在奎屯收费站被查获,提供不出合法手续,经初步了解:疑似野生动物雪鸡制品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奎屯市公安局森林派出所    刘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