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以“蓝天行动”计划为抓手,重点治理项目稳步推进

20.10.2015  18:48
  奇台县以“蓝天行动”计划为抓手,加大重点项目治理进度,扎实整治各类环境违法问题,确保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提升。

  一是“蓝天行动”计划完成进度加快。城市高效供热、烟粉尘污染综合整治、环境能力建设、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四大行动16个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中,已完成项目14个,2个项目正在进行中。其中,社会性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10家已完成6家待验收,2家整改,2家停产进行改扩建;一氧化碳、臭氧监测设备正在安装中。

  二是加大全县燃煤小锅炉整治力度。结合“蓝天行动”计划,在2014年拆除11台102蒸吨燃煤锅炉的基础上,2015年拆除燃煤锅炉6台65.5蒸吨并关闭了相应的储煤场和堆渣场。2016年计划加大拆除力度,力争完成振兴供热站等12家锅炉的拆除工作。已完成全县工业燃煤锅炉调查,正在筹备制定燃煤工业锅炉治理方案。

  三是开展餐饮业环境治理专项行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服务业油烟和噪声污染问题,结合《奇台县底商混住楼油烟噪声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制定下发了《奇台县餐饮服务业油烟和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餐饮服务业油烟和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动员会,督促26家餐饮服务单位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四是机动车尾气防治进展顺利。环保、公安、交通部门联合下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通告,并要求年检车辆办理环保标志。目前,奇台县捷通机动车尾气检测站3条环保检测线及检测监控平台运行正常,环保检测实现实时监控,环保标志发放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五是加快推进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销售油品行为,按要求完成10家社会性加油站的油气回收治理,其中8家已完成整治(6家通过验收检测待验收,2家未通过整改中),2家停产改扩建。

  通过专项治理,截止目前,县城空气质量好于等于Ⅱ级天数达到93%以上。全县地表水河流水质好于等于Ⅲ类水质的占92%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标准;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2%;城区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55dB(A),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小于70 dB(A),各项指标均达到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