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开发区(头屯河区)累计减免小微企业所得税四百万

27.01.2015  16:09

  开发区(头屯河区)网讯(记者 杜冬玲 张宏伟)记者从开发区国税局了解到,2014年,开发区(头屯河区)为1088户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款414.49万元,确保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全面释放政策“红利”。2015年,国税局将继续深入落实各项结构性优惠政策,优化纳税服务。

  河南恒昌防水防腐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会计杨晓玲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企业享受2014年出台的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在最新一季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中,可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额一万多元。

  在开发区(头屯河区),像河南恒昌防水防腐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一样享受到政策“红利”的小微企业还有很多,乌鲁木齐新亚机动车测试有限公司就是其中一家,作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企业(注:对财务核算不健全的企业的一种征收方式),2014年公司也被纳入享受所得税优惠征税范围,共为企业减免税款七千元。

  有了好政策,乌鲁木齐新亚机动车测试有限公司会计王新丽说,国家给企业省的就是微利企业挣得,今后企业会走的更远。

  2014年,国家继续加大了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出台了新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将以往不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核定征税小微企业纳入其中,改变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管理方式,由原来的审批管理改为备案管理,同时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上限调整为10万元。

  区国税局税政科副科长刘军表示,开发区(头屯河区)共有1088户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税收优惠,与2013年的701户企业申报享受税收优惠相比,增加387户,累计减免税款414.49万元,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面达到100%。2015年,开发区国税局将继续深入落实各项结构性优惠政策,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管理,支持小微企业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