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首推大额存单 个人认购30万元起

03.06.2015  11:49

   新疆平安网讯 (记者 姜琳 刘铮)中国人民银行2日宣布推出大额存单产品,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可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并以市场化的方式确定利率。个人投资人认购的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30万元,机构投资人则不低于1000万元。

  “这是利率市场化的重要一步。”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表示,“对银行而言,这意味着增加了一个更灵活的融资渠道;对普通消费者而言,则又多了一个更安全的投资方式。

  根据央行制定的《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大额存单分固定和浮动利率两种,固定利率存单采用票面年化收益率的形式计息,浮动利率存单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为浮动利率基准计息。

  据了解,大额存单发行采用电子化的方式,既可以在发行人的营业网点、电子银行发行,也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及经央行认可的其他渠道发行。通过银行自有渠道发行大额存单,与现有银行存款、理财产品的发售方式类似。大额存单的投资人包括个人、非金融企业、机关团体等非金融机构投资人,以及保险公司和社保基金。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大额存单的推出,有利于有序扩大负债产品市场化定价范围,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机制;也有利于进一步锻炼金融机构的自主定价能力,培育企业、个人等零售市场参与者的市场化定价理念,为继续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进行有益探索并积累宝贵经验。

  央行表示,大额存单推出初期,将首先在自律机制核心成员范围内试点发行。此后,央行将结合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以及大额存单市场发展情况,有序扩大发行人范围,对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另据介绍,大额存单可以通过第三方平台转让,通过发行人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等自有渠道发行的大额存单,可以根据发行条款通过自有渠道办理提前支取和赎回。此外,大额存单还可以用于办理质押。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大额存单作为一般性存款,纳入存款保险的保障范围。

   



责任编辑:陈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