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进民族团结 汇聚“创城”力量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做好新疆民族团结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自治区党委决定今年在全疆范围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4月9日,乌鲁木齐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如何更深刻地认识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意义?
4月9日,我市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动员全市上下积极行动起来,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努力把首府打造成为民族团结之城。
从社会学角度来看,民族团结是一种精神、一种思想整合力量,更是一种对社会文明的追求。33年前,自治区在全疆范围内开展了“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经过33年的沉淀和积累,作为首府城市,乌鲁木齐在促进民族团结建设方面,不断迈上新台阶。
特别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在党中央亲切关怀和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市委始终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来抓,坚持不懈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大力表彰和宣传先进典型,持续开展“两模范”“双五好”创建活动,市区(县)两级创建率达到70%以上,积极推动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大力加强双语教育。尤其是着力凝聚人心、赢得民心,连续6年开展民生改善年活动,每年实施100件以上民生实事。经过不懈努力,各族群众民族团结意识明显提升,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加深,凝聚力向心力进一步增强。使全市在民族团结方面形成了一套管用的机制办法,积累了十分宝贵的经验,也促进了各项事业的发展。
通过这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首府民族团结蔚然成风。
今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关键期,新疆全面启动“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不仅在新疆工作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也是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进行的有益探索。而对于乌鲁木齐来说,还有另外一个较为特殊的背景,就是正处于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阶段。
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而在“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十六字新疆精神中,“团结奉献”又是核心内容。民族团结是团结精神中的一个重要层面。做好民族团结工作,展示的是一座城市包容、开放、进步、向上的文明程度和文明素养。
当海尔巴格公司美味的馕和烤肉香飘美国时,也许不会有人想到,这是全公司包括六个不同民族的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当艾代江·斯依提在海南三亚的广场上,伴着麦西热甫的节奏邀请陌生人共舞时,也许不会有人在意,这一幕,其实在乌鲁木齐再寻常不过;当出租车司机阿里木·斯热依丁放弃营运,专门组织的哥们义务寻找失踪儿童时,也许不会有人过多关注,因为这样的热心人,在首府真的太多。
民族团结在乌鲁木齐,不只是一句口号,它已经被千千万万的普通人刻在了心里,融进了血液中,形成了自觉的行动。
增进民族团结,汇聚“创城”力量,这既是对传统的继承,更是为新时期做好各项工作注入了巨大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