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和田县塔里木盆地周边防沙治沙工程招标公告

15.12.2014  18:41

1 、招标条件

2014年和田县塔里木盆地周边防沙治沙工程已由 和发改项目 [2014]135 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资金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和田县林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苗木、种子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014年和田县塔里木盆地周边防沙治沙工程,其建设内容:人工造林21500亩,封育45000亩。本工程共分为5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为新疆杨及沙枣苗采购;第二标段:红柳及核桃苗采购;第三标段:红枣苗采购;第四标段:酸枣种子采购;第五标段:围栏及宣传牌施工标段。

3 、投标资格

1、第一、二、三标段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户,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供货信誉,并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苗木的供应商须具有一定规模的育苗基地,外地供应苗木须经有关林木种苗机构、森林植物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并提供苗木检疫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第四标段要求供种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须具备生产经营种子的资格,证照齐全,企业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生产规模、加工设备、检验仪器、贮藏保管设施、技术人员、营业场所等须符合《种子法》及有关规定;经营业绩和信誉良好,两年内未经营假劣种子、无品种侵权行为和因种子质量引发的严重问题;须有与拟投标标段需种量相匹配的种子数量;种子来源合法,生产供应的种子证件齐全,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有实施统一供种和良种良法配套推广服务能力。

3、第五标段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具有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持有自治区建设厅核发的进疆备案册,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建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12月16日 至2014年12月20日 【节假日不休息】 ,在 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田分公司 出售,购标时请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必须公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公证)购买招标文件(所有原件复印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贰仟元整(2000.00元)/每个标段, 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1 月5 日11 时00 ,地点为: 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田分公司 ,开标时间: 2015 年1 月5 日11 时00 ,地点为: 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田分公司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 上发布。

7 、报名联系方式  

发包人:和田县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丛焱              联系电话:0903—2032088        13999656199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