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大力支持塔城地区开展村庄地籍调查工作

23.03.2015  21:02
 

3月11日,塔城地区国土资源局地籍人员专程赴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地籍处沟通对持村庄地籍调查工作,得到厅相关处室大力支持。

一是厅地籍处积极指导地区开展村庄地籍调查工作。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地籍处同志在听取完我区村庄地籍调查工作的专题汇报后,表示将在资金拨付、技术标准等方面给予地区大力支持。

二是厅地籍处结合喀什地区已完成试点总结经验,针对塔城地区各县(市)实际情况,认真提出了塔城地区开展村庄地籍调查工作的具体指导意见及建议,使地区进一步完善了工作任务和工作方法,规范了相关规程要求,为地区全面完成村庄地籍调查工作任务奠定了基础。

三是主动对地区已完成的沙湾县试点乡(镇)村庄地籍调查相关图件和表格进行了检查指导,并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进一步提升了地区村庄地籍调查成果质量。

村庄地籍调查是新常态下农村土地改革的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土地管理中,具有基础性、长期性战略意义,也是维护土地使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