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四项措施推进林果业发展
近年来,塔城地区遵循“兴林与富民并举、生态与产业并重”的指导思想,坚持“基础在生态、出路在产业”的发展理念,优化布局,积极落实工程性和政策性的水利保障措施和制度,以规模化建设为重点,推进林果业迈上新台阶。
一、加强领导,合理、科学指导。按照林业建设“十二五”规划和地委行署确定的发展目标,科学规划、合理运作,制定了更为细化的区域目标、阶段目标,特别是在塔城市发展高酸海棠基地建设,截至目前塔城市已完成高酸海棠2.86万亩。
二、大力扶持,技术、资金与金融三管齐下。在技术扶持方面,积极与自治区林果业专家和林业科研院校、技术推广部门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实行技术责任制,建立稳定、有效的技术依托和服务体系。制定、修改和完善特色林果各生产环节的技术标准,建立起具有地方特色的林果产业标准化生产体系。举办林果技术现场培训,推广林果栽植和管护技术;在资金扶持方面,对高酸海棠基地农户,只要保证成活率,市财政给予补贴1600元/亩(分三年,包含苗木费);在金融扶持方面,协调金融机构将特色林果产业发展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每年从信贷资金中安排一定比列的资金用于特色林果基地建设投入。落实国家支持林业发展的贴息贷款,确保一定比例用于发展林果业,对发展林果贮藏保鲜、加工转化、批发交易市场建设和林果产品运输机具购置的贷款,享受贴息政策。允许林果业经营者以果树、土地使用权和林果收益权抵押申请银行贷款。
三、因地制宜,紧抓示范基地建设。为推动特色林果产业发展,通过不同的技术渠道和地方优势加强示范基地建设,同时通过示范基地的示范作用,辐射带动周边果农共同发展,使示范基地建设向品种特色化、产品规模化、管理规范化方向发展。提出重点推进高酸海棠加工企业建厂,使招商引资企业落户取得实质性进展。
四、积极宣传,发展特色林果产业。结合“3.12”植树节、国际湿地日、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爱鸟周、6.17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等组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为促进林果业发展营造舆论氛围。积极组团参加广州特色林果产品交易会、义乌森林博览会,为我区特色产品尽快走向产业化道路提供契机。(闫丽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