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发布春节期间务实节俭文明过节告知书
塔城地区农机局为使地区农机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在春节期间务实节俭文明过节,特发布告知书,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纪委和地区纪委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部署要求,确保地区农机系统各族干部职工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十条规定和地委七条贯彻意见精神。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采取有效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二、今年是自治区党委确定的“纪律教育年”,要把自治区纪委提出的“十三个严禁”作为“红线”和“禁区”。即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公车私驾私用和借用下属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进一步减少、简化各类茶话会、联欢会;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违规开展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参与“黄赌毒”活动;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虚列开支报销或转嫁摊派相关费用。
三、节日期间,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参加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等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放在第一位。
四、农机局党组要勇于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采取有效形式,加强节日期间的监督检查,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监督和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提醒、敢抓敢管,坚决纠正。
值此2016年新春到来之际,祝愿农机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退休老职工阖家幸福,节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