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6年新疆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全区特殊教育工作视频会主会场现场。
自治区副主席田文讲话。
天山网讯(记者李敏摄影报道)在全疆范围内,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尽可能接受合适的教育。到2016年,全疆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以下简称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9月12日,记者从新疆召开的全区特殊教育工作视频会上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大力提升新疆特殊教育水平,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结合新疆实际,特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6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有效途径是建立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补充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实施方案》规定,为全面推进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各地要建立并不断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尽可能在普通学校安排残疾学生随班就读,解决50%左右实名登记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安置问题。现有特殊教育学校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招收中重度、多重残疾类别的残疾儿童少年,解决45%左右实名登记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安置问题。对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地(州、市)、县(市、区)政府(行署)要统筹安排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教育资源,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
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实施方案》要求各地要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列入国家、自治区学前教育重大项目,支持普通幼儿园和农村双语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轻度残疾儿童;鼓励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积极招收残疾学生,鼓励特殊学校根据需要举办残疾人高中部(班),发展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加快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新疆师范大学、新疆教育学院等高校要办好特殊教育专业,逐步扩大培养规模,为残疾人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提供便利。
《实施方案》还规定,要切实保障特殊教育学校正常运转,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2014年要达到每年4000元,2016年提高到每年6000元,其中特殊职业教育学生的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在此基础上上浮50%。目前标准高于每年6000元的地区不得下调。
另外,为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实施方案》规定,实施“四项工程”,即2014年至2016年,全面实施特殊教育学校教学、康复仪器设备配备工程,逐步完成全区32所特殊教育学校的装备工作;实施薄弱教育学校校舍达标工程,完成12所校舍不达标特殊教育学校的基本建设任务,使全区所有办公特殊教育学校基本适应当地需要,招生能力明显提高,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建设孤独症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部);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建设工程,支持全区15个地州市和7个人口较多的县建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支持承担随班就读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实施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基地建设工程,推进国家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基地项目建设,支持新疆师范大学和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等院校新建或改扩建一批急需的基础设施,扩大残疾人接受高、中等教育的规模。支持高等学校特殊教育师范专业建设,扩建教学设施,提高特教教师培养培训能力。
自治区副主席田文在视频会上要求,要推行没有排斥、没有歧视的全纳教育理念,加快构建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在全面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基础上,重点抓好提高普及水平,保障教育公平;坚强内涵建设,提升教育质量;强化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水平,完善保障机制,改善办学条件“思想主要任务”的落实,努力构建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机制,增强保证能力。
目前,全区共有特教学校26所(含民办特校1所),7所小学附设特教班9个。2008年,国家教育部、发改委规划投资1.58亿元,为新建和改扩建30所特教学校。目前,已完工并投入使用的项目学校有23所,剩余7所项目学校预计今年秋季可投入使用。
全区特殊教育工作视频会主会场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