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保并轨,为居民城镇化“兜底”

26.10.2015  12:01
            日前,乌鲁木齐通过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这也意味着,首府城镇居民、农牧民均可按统一的标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在日后享受相同的医保待遇(相关报道见本报A04版)。
          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医疗保障体系中极为重要的一项,由国家或社会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因此,从根本上讲,是为最大限度实现社会公平“兜底”的制度。
          如今,我国已形成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要框架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长期以来,这种“三足鼎立”的结构在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现实中,特别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独立运行,导致形成了“真空地带”,一些特殊群体恰处其中,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失地农民、低收入家庭、城市里的农民工、户籍在农村的城镇居民或户籍在城镇的农村居民等。
          破除医保体系中的这种城乡“二元”体制,制度才能真正“兜底”。
          首府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轨,统一参险标准、统一农村城镇居民保险待遇,就是在努力打通“真空地带”,让每个人公平享受医疗保障权利,让制度为首府城镇化公平有序发展切实“兜底”。
          从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来看,“并轨”是保证居民权利有效顺利实现的“兜底”。并轨前,新农合的报销目录1000余种,定点医疗机构为200余家,生育报销为定额300元……并轨后,报销目录和城镇居民一样,达3000余种,定点医疗机构扩大为400家左右,生育报销待遇提高至和城镇居民相同……不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通过此次并轨,水涨船高享受到更多的福利待遇。
          从基本医疗保障的范围来看,“并轨”打破了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藩篱,对汇聚民心起到了积极作用。
          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行动计划(2012-2020)》规划提出,要把乌鲁木齐都市圈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城镇群。这也意味着,进入城镇的人口将会越来越多,需要的人才也会越来越多。而医保并轨缓解了“真空地带”人员看病难题,也在一定程度上消减了他们在消费前的顾虑,促进了人力资源在城乡间的自由流动,增加了农民收入,增强了消费能力,从而间接促进了城镇化发展进程。
          社会保障体系的公平公正事关和谐社会与群众幸福,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与完善不仅是当前政府转变职能、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从长远来看,更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有力保障,如果说,医保并轨为城镇化的公平有序推进做出了有益的突破,那么,我们期待能有更多的制度创新为社会的公平发展“兜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