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凯斯纽荷兰机械(哈尔滨)有限公司BC5070型捡拾压捆机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
新农机办函〔2015〕6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
按照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暂停凯斯纽荷兰机械(哈尔滨)有限公司所有捡拾压捆机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农机产〔2015〕113号)》规定,自治区对凯斯纽荷兰机械(哈尔滨)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型号捡拾压捆机执行了暂停处理,并将基本情况进行了汇总上报。
9月30日,农业部农机化司印发《关于处理凯斯纽荷兰机械(哈尔滨)有限公司捡拾压捆机产品农机购置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农机产〔2015〕133号),明确:“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各省可在凯斯纽荷兰公司退还应退资金且产品补贴档次调整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恢复其相关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经电话向农业部农机化司证实,本次该公司违规产品主要针对BC5080型,为确保调查结果全面、客观、符合实际,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局责令伊犁州等主要销售区域对已实施补贴的该公司的两个型号捡拾压捆机均开展进一步现场核实,从反馈情况看,该公司生产的BC5080型捡拾压捆机目前未实施补贴,BC5070型捡拾压捆机经实地查验,参数符合分档标准。
鉴于上述情况,经研究,现予以恢复凯斯纽荷兰凯斯机械(哈尔滨)有限公司BC5070型捡拾压捆机农机购置补贴资格,补贴标准维持不变,BC5080型继续暂停。
凯斯纽荷兰机械(哈尔滨)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内部管理,如再次发生违规问题将从严从重处理。其他农机购置补贴产销企业要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切实履行责任义务。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