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贤: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听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兵团、法院、检察院党组(党委)工作汇报
张春贤主持会议并讲话
天山网讯(新疆日报记者姚彤报道)3月28日上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门听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生产建设兵团、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党委)工作汇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形成强大合力。
会上,乃依木·亚森、雪克来提·扎克尔、努尔兰·阿不都满金、车俊分别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和兵团党委作了汇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作了书面汇报。
会议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今年1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门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这是保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性安排,意义十分重大,对全党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意义。
会议认为,去年以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生产建设兵团、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党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自觉承担管党治党责任,为新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重要贡献,党组(党委)自身建设也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强调,要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首先自治区党委要带头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上来,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进一步凝神聚焦发力,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应对“三期叠加”特殊复杂形势的有力保障,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把精力凝聚到“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的治疆方略上来,坚持一个方向,形成强大合力;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生产建设兵团、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党委)要强化党的意识,自觉服从自治区党委领导,坚决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严格落实重要事项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还必须重视和发挥好各级党员干部的骨干作用。
会议指出,要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坚定不移地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稳疆安疆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坚定不移将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反对国家分裂的坚强战斗堡垒”的要求,建强基层战斗堡垒。“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要坚持“真挚感情+良好作风+群众工作能力”,持续不断惠民生,切实解决群众急需解决的困难,把改善民生与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相结合,不断凝心聚力,特别是要把“基层党组织是否强起来”作为一条重要衡量标准,打造一支永不走的工作队。要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实现新疆经济平稳增长,深入分析形势,研究应对之策,把工作做细、做深入,圆满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
会议强调,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决与“七个有之”现象作斗争,不断提高辨别力,形成新疆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