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凤爪女”改吃麻辣烫再招骂

03.02.2016  13:56

   新疆平安网讯 (见习记者 邢颖)2月1日下午,有网友爆料在上海地铁12号线车厢里看到一名疑似上海地铁“凤爪女”的女子在吃麻辣烫。2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联系到“上海地铁凤爪门”女主角王女士,她承认吃麻辣烫的是她本人。

  在网友拍摄的图片中,“凤爪女”坐在座椅上吃着麻辣烫,身边放着一个小提琴盒,在她身边还有其他乘客。

  “凤爪女”在一个月前是网络红人,她在地铁上吃泡椒凤爪,并有数粒骨头残渣散落车厢,在遭到指责后,她与周围乘客产生言语冲突,还拿出手机与视频发布者对拍。2日,北青报记者联系王女士,她承认在地铁车厢里吃麻辣烫的正是她。“我的工作性质不能保证朝九晚五和三餐定时,而且我的工作要耗费很多脑力和体力,所以难以避免要在地铁上吃东西”。

  当被问及是否知道上海地铁车厢内禁止进食的规定,王女士反复强调其行为没有影响他人。“如果一个人的行为过分了,我相信监管机构都会来制止”。她告诉北青报记者,上次在地铁吃凤爪的事情发生后,上海地铁管理方面没有就此事和她沟通。

  被问及两次事件是否有炒作目的,王女士说:“不是我个人炒作,是一些团队对我的恶意营销,妄图站在道德制高点,误导公众来指责我,但这不会对我和我从事的事业造成任何影响,我也不喜欢媒体和公众把关注点浪费在我身上。”她还表示,网传她商演增多和身价上升是无稽之谈,“我没有接过任何收费的商演,只在朋友公司的年会上友情演奏过一次”。

  在微博上,“凤爪女”改吃麻辣烫的消息引发热议。不少网友认为,这么做没有公德心,就是“想红”。网友“呵掬妮”表示:强烈建议上海地铁效法深圳地铁,吃一次东西罚款500元。网友“邱凯强”认为:“人家也没有伤天害理,比起好多人算不错了,在座各位都是道德帝。

  北青报记者致电上海地铁,媒体信息部的工作人员表示,1月4日,上海地铁官方微博和微信已发表文章谴责地铁“凤爪女”,这篇文章批评“凤爪女”明知故犯地挑战公序良俗,损害的是她自己的颜面和尊严。

  据该工作人员介绍,2014年1月1日,新版《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开始施行,市民最为关注的地铁禁食问题并未进入《条例》。但“地铁车厢内禁食”的内容被加入与之相配套的《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

  他向北青报记者解释,“禁止在车厢饮食是守则,像道德公约一样,它不是条例,因此没有强制性。一般来说,我们发现乘客在地铁车厢里吃东西会劝阻,主要手段还是劝阻,不会有处罚手段。当然,如果因为这个事产生了其他后果的话,那将另行处置。

  当被问及上海地铁执法大队对地铁进食行为是否有执法权,该工作人员表示,地铁执法队主要针对“四乱”现象,即乞讨、发小广告、卖艺、设摊等行为有执法权,同时针对乘客的不文明行为和事件进行处置。“地铁进食不属于‘四乱’现象,我们最多能劝阻,2014年的新版《条例》执行到现在,我们还没有对地铁吃东西的行为进行过处罚”。

  对于此次王女士在地铁车厢里吃麻辣烫一事,该工作人员表示,“上海地铁行政执法大队在调查和核实这件事,至于怎么处理要看核实后的情况”。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