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4年新疆地质勘查成果通报/地质勘查行业通报编制及网络直报系统操作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2014年新疆地质勘查成果通报/地质勘查行业通报编制及网络直报系统操作培训班的通知
疆内各地质勘查资质单位、疆外已备案地质勘查资质单位和承担国家项目的地质勘查资质单位:
按照国土资源部《2014年全国地质勘查成果通报/地质勘查行业通报编制部署会议》要求,决定举办2014年新疆地质勘查成果通报/地质勘查行业通报编制及网络直报系统操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传达国土资源部《2014年全国地质勘查成果通报/地质勘查行业通报编制部署会议》精神;
(二)学习矿产勘查重大成果界定条件及成果简报编制要求,境外矿产勘查成果报告编写要求,地质勘查成果通报编制要求;
(三)现场演示地质勘查成果通报数据表统计、填报过程,
(四)学习并现场演示地质勘查成果通报网络直报操作系统;疆内、疆外各地质勘查资质单位提交成果通报表格并现场验收;
(五)针对疆内地质勘查单位讲解行业统计网络直报操作系统。
二、培训范围
疆内地质勘查资质单位、疆外已备案地质勘查资质单位、承担国家项目的地质勘查资质单位(见附表4)。
三、资料要求
(一)地质勘查成果通报资料要求
1、成果数据统计范围
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10日。
2、填报要求
疆内的地质勘查资质单位需汇总本单位在疆内、疆外所承担项目的相关数据,并按《地质勘查成果通报》编写要求(见附件2)编制本单位《地质勘查成果通报》。疆外已备案地质勘查资质单位汇总在疆承担项目相关数据并编制《地质勘查成果通报》。
3、报送资料内容
(1)2014年度基础地质调查完成情况表
(2)2014年度地质科学研究与技术方法创新完成情况表
(3)2014年度矿产勘查项目完成情况表
(4)2014年度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完成情况表
(5)2014年度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完成情况表
(6)2014年度地质资料信息管理情况统计表(仅自治区地质资料馆报送)
(7)2014年度本单位《地质勘查成果通报》
(8)矿产勘查重大成果简报
(9)境外矿产资源勘查成果报告
上述成果和统计表填写完成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培训结束时,纸介质与电子版统一交由工作人员现场验收。
各单位《2014年地质勘查成果通报》及附表需纸介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光盘上请标注本单位名称),文档为WORD格式,表格为EXCEL格式,填报要求参考《资料报送要求》及《省级地质勘查成果通报编写提纲及要求》(附件1、2)。
(二)地质勘查行业通报填报要求
数据统计范围: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新疆属地化地勘单位及下属机构、具有甲、乙、丙级地质勘查资质的地勘单位,需填报2014年度地质勘查单位人员资产情况表、地质勘查单位收入支出情况表。有局一级为上级主管单位的,由各基层单位上报上级主管单位,上级主管单位审核、汇总后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无上级主管单位的直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驻疆的中央管理地勘单位直接向所在管理局报送。
四、网络直报时间安排
(一)地质勘查成果通报
12月12日-15日,自治区地矿局、有色局、煤田地质局所属各单位上报管理局,15日管理局审核后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治区其他地质勘查单位直接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全国地质勘查成果统计直报系统网址:http://219.142.81.28:8080/cgw。
疆外地勘单位需将在新疆承担的项目数据按照所在省国土资源厅要求进行网络直报。
无经费、无工作量、无成果的项目不在网络直报中体现。
(二)地质勘查行业通报
疆内属地化地勘单位每年一度的地质勘查行业综合统计(人员资产、收入支出),登录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信息备案系统(http://dkzzbb.mlr.gov.cn:8888/),于2015年1月25日至30日直接进行网络直报。
五、培训时间、地点
(一)疆内地质勘查单位成果通报/行业统计培训班(第一期)
报到时间:2014年12月13日(周六),下午15∶00-19∶00(北京时间,下同)
培训时间:2014年12月14日(周天全天),上午10∶00-13∶30,下午15∶00-20∶00。
(二)疆外地质勘查单位成果通报培训班(第二期)
报到时间:2014年12月14日(周天),下午15∶00-19∶00。
培训时间:2014年12月15日(周一全天),上午10∶00-13∶30,下午15∶00-20∶00。
培训地点:乌鲁木齐市翼龙大酒店14楼会议室(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西街630号,订房电话:0991-5199423)
培训费、教材费按规定收取;培训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六、有关要求
(一)自治区地矿局、有色地勘局、煤田地质局需各派2名从事地质勘查成果和行业统计工作的人员参加培训并负责本系统地质勘查成果通报资料的现场验收和全区地质勘查成果数据汇总工作,并于12月11日下午18∶00时前将人员名单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各局下属单位及其他地勘单位派1-2名负责地质勘查成果/行业通报同志参加培训。
(二)为确保地质勘查成果通报编制工作质量,请各地勘单位派此项工作的专职人员参加。
(三)地质勘查成果通报/行业通报网络直报增加了对各地勘单位上报成果资料的绩效考核功能,考核结果将与地质勘查单位执业信誉和资质等级等密切挂钩。各地勘单位要高度重视地质勘查成果通报/行业通报编制工作,认真安排做好数据统计及数据报表报送,本次工作结束后,国土资源部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将网上通告各地勘单位成果通报/行业通报报送情况,并将无故不报、报送数据虚假、报表质量差的单位记录在“诚信档案”中,并停止在疆承担新项目的资质备案6个月到1年。
(四)参会的全体人员需携带具有无线上网功能的笔记本电脑。
(五)各报表的项目情况,参考2014年12月发布的地质勘查资质单位在疆备案项目明细表,如与实际情况有出入,按本单位实际情况填写,并附相关文字说明材料。同时完成地质勘查项目备案信息核实表(附件5)。
本《通知》及附件、相关填报表格在国土资源公众信息网下载,网址:http://www.xjgtzy.gov.cn,请填报人员加入新疆地质勘查QQ群(104021084、162717404)
联系人及电话:
张志敏 0991-4821485 18997963285
郭 蕊 0991-4821485 15899229670
刘晓东 0991-8816454 13565828169
附件:1、2014年地质勘查成果资料报送要求
2、《各地勘单位2014年度地质勘查成果通报》编写要求
3、矿区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
4、参加成果通报培训名额分配表(2014年疆内、疆外地质勘查资质单位备案项目明细表)
201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