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市级环境宣教能力建设标准出台

11.09.2014  21:20

  为进一步提高环保系统宣教能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全国环保系统环境宣传教育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环发[2006]37号)关于加强环境宣教能力建设的要求,在基本完成省级环境宣教能力建设的基础上,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关于印发全国地市级环境宣教能力建设设备基本配置标准的通知》(环办函[2014]970号),作为地方落实中央新的财政投资改革体制精神,加强环境宣教能力建设的政策依据。标准主要就环保宣教能力建设设备的基本配置提出了要求,内容包括设备配置的品名、基本配置标准和数量。标准为指导性标准,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适当调整。

  (来源: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