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在提高认识重视支持上取得新突破
宪法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十八大报告强调,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更是指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由此,我们足可以看出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地位,以及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程度。因此我们需要全面提高认识,真正重视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对于新疆来说,又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通过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可以增加企业就业,有利于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有利于融入工业文明和现代生活方式,有利于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影响;可以激发创业创新活力,把群众蕴藏的潜能释放出来,形成小企业“铺天盖地”的局面,有利于改善各族群众生活;可以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实现石油与非石油工业“双轮驱动”;可以把新疆与周边国家地缘相近、人文相通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作出特殊贡献。
在提高认识方面,我们尤其是要真正认识到差距,感受到压力。2014年,新疆非公有制经济对GDP的贡献比全国要低30多个百分点,新疆是28.6%,而全国是60%;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也比全国低20多个百分点,新疆是41.7%,而全国是64.1%;万人拥有非公有制经济单位数据居全国后列、西北最低。这些差距已经十分明显,如果要同浙江、广东等非公有制经济强省相比,差距就更加明显。因此,必须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加速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另外,还需要有问题导向、聚焦发力。与沿海非公有制经济强省相比,我们的问题突出表现在思想观念、服务意识和政策落地上。同样的一件事情,在他们那里能办成,而在新疆就往往办不成,原因何在?事难办,条条框框太多,“小鬼难缠”的现象依然存在,“玻璃门”、“弹簧门”的情况没有杜绝。因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使各级干部真正重视起来,真正解放思想,真正强化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新的起点上开创新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