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名小学生放学途中误食老鼠药 1人身亡(图)

14.12.2014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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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晚,张某的母亲在医院病房内照看张某。

12月11日下午,苍南县龙港镇一小学两名小学生张某(男,11岁,贵州省赫章县人)和杜某(男,13岁,河南省淮阳县人),放学回家后出现疑似中毒症状。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各界高度关注。

12月13日下午,记者从苍南县公安局了解到,历经过两个昼夜,公安机关已初步查清,这是一起因误食了老鼠药导致中毒死伤事件。该事件造成1名小学生抢救无效死亡,另一名学生经抢救已脱离生命危险。

据苍南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事件发生后,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省厅、市局分别派出专家力量赴苍南龙港开展专门指导调查工作。同时,苍南县公安局抽调精干力量会同温州市公安局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迅速开展调查工作,历经过两个昼夜,公安机关已初步查清,这是一起因误食了老鼠药导致中毒死伤事件。

经查,12月11日下午4时许,龙港十一小学生吴某(男,12岁,河南项城市人)、杜某(男,13岁,河南省淮阳县人)、张某(11岁,贵州省赫章县人)、范某(男,13岁,河南省周口市人)四人放学结伴走路回家。期间,张某买了一杯炒粉干加酸菜边走边吃。当四人路过龙港镇李家洋村时,杜某从停在路边的三轮车上拿来一白色塑料袋,内有四包包装完整的类似“碎鱼干”的“食品”,就把这四包完整的“碎鱼干”分给四个人吃,其中,范某没要。杜某自己吃完一包后,又把范某没要的那包打开吃掉了。张某也把自己那包“碎鱼干”吃了,吴某吃了一口,感觉不好吃,就扔掉了,之后范某就和吴某先回家了。杜某随张某回到张某家后,出现了中毒的症状,随即被送往医院抢救。

当晚,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抽调大量警力在街道干部的配合下对杜某、张某当日下午放学途径道路上的摊位、小店等场所全部进行定人、定点式的盘查和访问。对杜某、张某走过路线也进行细致的搜索,途中提取到了三个疑似“碎鱼干”包装物。经过温州市公安局刑科所检验,死伤者呕吐物及搜索到的两个疑似“碎鱼干”包装物上均发现有老鼠药成分。

经进一步调查,含有老鼠药成分的“碎鱼干”系三轮车车主李某(女,48岁,苍南县人)所有,该老鼠药系其母亲朱某(女,78岁,苍南人)为了让其消灭家中的老鼠从一流动摊贩处花10元钱购买的,12月11日那天她遗留在三轮车上。

目前,相关案情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潘涌燚 陈克力 陈先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