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16.03.2016  13:09

我区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2015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898.61万元


     3月15日,五家渠市消费者协会在该市汇嘉时代广场开展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3·15”宣传活动,向消费者传授假酒、伪劣农资、伪劣节能灯等辨别方法。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的主题是“新消费,我做主”。当天上午,自治区(乌鲁木齐地区)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在乌鲁木齐举行。

  大会启动了家电维修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三下乡”活动。由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与自治区家电维修管理中心、家电行业协会联合组织部分家电维修企业前往喀什市的街道社区和阿图什市乡、镇、村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心系消费者、助力访惠聚”献爱心活动。“活动中的家电检修完全免费,如果需要更换零部件,也只收取成本费。”自治区家电行业协会副会长、新疆我家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司增浩说。
  大会还启动了乌鲁木齐地区网络购物消费调查评议活动。该活动通过发放问卷、访问调查、汇总分析和召开座谈会专家点评等形式,了解掌握我区网购消费情况,搜集消费者的诉求,监督管理中的问题,督促行业自律,规范行业健康发展,以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自治区工商局局长买买提明·皮尔多斯介绍,近年来,自治区工商局牢固树立“维权就是维稳”意识,发挥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主力军作用,严查“霸王条款”、侵权假冒、虚假广告、合同欺诈、行业垄断等违法经营和消费侵权行为。2015年,全疆各级12315指挥中心、站共受理各类信息24168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898.61万元。同时,我区还建立了多部门协同配合的“大维权”机制,形成了行政监管、社会监督、企业自律等多方维权的良好局面。
  “今年我们将进一步突出消费领域监管执法,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和领域,聚焦消费投诉热点问题,扎实开展质量维权、市场检查、质量抽查,依法惩处违法经营行为,促进市场主体诚信自律和消费环境持续优化。”买买提明·皮尔多斯说。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伊那木·乃斯尔丁、自治区副主席马敖·赛依提哈木扎、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巴代出席了纪念大会。
  当天,全疆各地举办了现场咨询、举报投诉受理、假冒伪劣产品鉴别等多种形式的纪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