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国庆、古尔邦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新林传发〔2014〕230号
厅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4年国庆、古尔邦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使广大林业职工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自治区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加强对国庆、古尔邦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采取更加坚决、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措施,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厅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林业系统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制定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认真对每个所属单位(部门)、每一个工作岗位、每一个承包、承租单位(个人)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检查,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整改。如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不发生事故,并及时上报我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驻地安监、消防部门,依照法定程序督促整改。同时加强对森林旅游景点的安全管理,灾害天气期间,应关闭所有户外娱乐设施,及时劝阻游人在恶劣天气情况下出游。
三、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公务机动车辆管理,未经本单位主要领导许可,不得擅自使用。
四、各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干部24小时值班、门卫值班、安全巡查、视频监控等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严格值班纪律,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确保通信联络畅通。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如发生各类突发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各单位领导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向我厅和相关部门及时、如实上报,不得迟报、漏报。
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安排专人于每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向我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当天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于10月10日11:00时前,将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总体情况(包括事故情况)以传真形式上报我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各单位值班领导及报告人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于9月29日前报送我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哲
联系电话:13999191718
自治区林业厅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