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会召开

12.06.2015  18:47

   6月11日下午,自治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会在乌鲁木齐市召开,来自全疆14地州市的180多家企业代表参加会议。自治区环保厅副巡视员、自治区污染物监控与信息中心主任高利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由自治区环保厅监测监察处处长朱建新主持,自治区污染物监控与信息中心副主任刘忠瑞通报了2015年自治区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

  今年5月,环保部通报了自治区区第1季度源监测信息公开情况核定结果。通报显示,自治区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平均值为49.0%,公布率平均值为40.3%,远低于国控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必须大于80%的考核要求,位列全国倒数第一;国控企业监督性监测完成率平均值为92.9%,公布率平均值为94.3%,低于国控企业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必须大于95%的考核要求。

  高利军指出,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在多次重要会议上强调要必须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自治区环保厅也就此提出了明确要求和部署。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公布率、监督性监测公布率以及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能否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将直接影响2015年全区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考核工作。按照环保部相关要求,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须大于75%、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须达到80%和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高于95%,否则认定为未通过年度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而对考核结果为未通过的,将实行“一票否决”制,暂停该地区所有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

  高利军要求,各企业要充分认识污染源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环保主题责任意识,尽早积极行动起来,制定方案落实举措,认真贯彻《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端的运行管理,全面落实相关工作。

  根据今年4月-5月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考核情况显示,今年4月-5月,我区应该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布监测数据的国控企业有211家。根据自治区自行监测发布平台项次统计,4月我区自行监测完成率为69.77%,公布率为56.64%。5月我区自行监测完成率为68.09%,公布率为54.00%。自行监测月度考核不达标企业数量有67家。目前,部分企业落实自行监测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大部分国控企业仍然未上传经过各级环保部门审核并备案的企业自行监测方案,2014年国控企业仍未上报年度报告,部分未达标企业存在自行监测方案不完善,缺少监测点位示意图、缺少检测方法、使用标准错误等依然是现阶段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此外还存在自行监测结果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导致完成率和公布率不达标,普遍存在监测指标、监测排口及监测频次不足的情况。

  朱建新在总结时强调,各地各企业要进一步强化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与运行工作,认真制定并组织落实相关方案制度,及时按照要求完成监测信息公开,确保我区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各地环保局要增强责任意识,对辖区内国控企业要按照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在线监测设备未验收、运行不稳定、未开展比对监测、数据传输不正常的企业,要按照新环保法的要求,限期整改,并查处落实到位。下一步自治区环保厅将对部分环境问题突出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按照会议安排,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污染源现场监测中心副主任韩磊讲解了企业自行监测相关技术要求,自治区污染物监控与信息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就企业提出的技术问题现场作了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