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家安全法施行 涉及国家经济、文化、网络空间主权等11个领域
据新华社7月1日电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1日表决通过了新的国家安全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9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法律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11个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形势日益严峻,面临着对外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对内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双重压力,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非传统领域安全日益凸显。”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国务院法制办国防政法司司长吴浩表示,为了应对国家安全新形势,制定这样一部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法律十分有必要。
该法明确了国家安全的定义,即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此外,为提升全社会的国家安全意识,新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认为,这部立足全局、统领国家安全各领域工作的综合性法律,为维护我国国家安全提供坚实的法律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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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新国家安全法五大亮点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7月1日表决通过了新国家安全法。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为适应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我国以法律形式确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举措。专家对其五大亮点进行了梳理。
亮点1 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
“与传统的安全观不同,新的国家安全观还包括非传统领域的安全,目标是构建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说。
早在1993年,我国曾公布施行过一部国家安全法,主要是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反间谍工作方面的职责。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相应废止了原有的国家安全法。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国务院法制办国防政法司司长吴浩说,国家安全形势的发展变化需要我国制定一部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法律。国家安全法涵盖了国家安全各个领域的内容,重点解决国家安全各领域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和亟待立法填补空白的问题。
亮点2 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新国安法强调,国家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产业、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经济利益安全。
该法同时明确,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的制度和机制,对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特定物项和关键技术等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王振民说,建立这一审查制度是必要的,以前的审查主要依靠行政措施,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实行这一制度并非表明我们不欢迎国外投资、放慢对外开放的步伐。对外商投资企业来讲,这一制度的设立意味着规则将更加清晰明确,为我国外商投资,包括中外贸易创造了更加健康有序的环境。
亮点3 确保文化安全
法律明确,国家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防范和抵制不良文化的影响。
针对关于这一规定会否限制言论自由的担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国际法所法治战略研究部主任李忠认为不必要。
李忠说,我们的文化安全既不是文化锁国、限制言论自由,也不是我们不再对其他国家开展文化交流,我们要继续开展平等对话,在这个过程中丰富中华文明,给全人类做贡献。
亮点4 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
新的国安法规定,国家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这部法第一次明确了‘网络空间主权’这一概念,这可以理解为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体现、延伸和反映。”王振民说,这个原则既是我国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也是参与网络国际治理合作应该坚持的原则。
亮点5 为我国“上天揽月,下洋捉鳖”提供法律支撑
在国家安全法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后,不少人认为太空、深海和极地这些“战略新疆域”也面临着国家安全威胁和挑战,应当将维护这些领域的安全任务纳入国家安全法。
为此,新的国安法规定,国家坚持和平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维护我国在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的活动。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说,我国在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极地等领域开展科考、资源勘探和开发利用,有利于人类的发展。事实上这些领域不属于任何一国,需要全人类的共同努力。
“中国作为一个大国,批准和加入了关于这些新型领域的一些国际公约,有权对这些领域进行探索开发,造福全人类。”马怀德说。(据新华社7月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