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三城市入选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县市
天山网讯(特约记者姚明报道)3月27日,记者从新疆乌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乌苏市被纳入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县市。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改革工作部署,国家发改委选择了61个在全国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中小城市,立足破解中小城市改革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优化政府保障公共服务、促进公平竞争、推动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加快推进产城融合、城市投融资、民生保障、城市治理等重点领域改革,着力构建促进中小城市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此次被纳入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县市的城市,新疆有三城市入选,分别是乌苏市、昌吉市和库尔勒市。
乌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牛彦彪说,乌苏市位于天山北坡经济带中段的上风口,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捷,土地资源丰富,环境优美,是最宜居的城市之一。近年来,乌苏市经济快速发展,也带动城市建设和城市功能不断完善,社会事业和城市建设近年来有了根本性的改观,工业和农业同步协调发展。国家认为乌苏市的改革接受能力强,改革思路清晰,改革条件成熟,在全疆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性。
据了解,目前,乌苏市城市建成区面积18.5平方公里,结合国家的“一路一带”战略,按照“产城结合,业居统筹”的要求,乌苏市正在大力建设南城新区和物流园区,预计到2020年,辖区人口将达到40万人,至2030年,预计达到55万人。
“简政放权、激发市场和企业活力,推动产城融合发展,法无禁止即可为,推进智慧型城市发展,创新多元化投融资机制,依法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这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中的几条意见。“透过这几条意见,不难看出,乌苏市将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牛彦彪说。
牛彦彪介绍,乌苏市获批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县市,将充分利用这一发展机遇,在今后2-3年的改革时间,促进乌苏市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不断提高,资源聚集能力大幅提升,人口吸纳能力和承载能力有显著增强,改革发展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逐步构建健康和谐的城市发展体制,为全国、全疆中小城市建设探索可以复制、可以推广的发展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