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工作服务经济社会成效明显
4月22日,在世界地球日当天,国土资源部发布了《2014中国国土资源公报》,从矿产资源、海洋资源、法治国土建设、国土资源领域改革、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地质调查、地质环境、科技与信息化等10个方面,对2014年的国土资源工作进行了盘点。
《公报》指出,2014年,国土资源系统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职责定位,全面服务“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工作大局,改革创新、主动作为、攻坚克难、扎实工作、服务经济社会成效明显。主要体现以下九个方面:一是全面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为稳增长作出积极贡献;二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保护基础;三是颁布实施《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入新阶段;四是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国土资源领域改革开局良好;五是国务院颁布实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统一登记取得重要进展;六是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第二阶段取得新成果,立足国内能源资源保障程度强;七是加大执法督察力度,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持续向好;八是海洋事业稳步发展,实施海洋强国战略取得新进展;九是地理国情普查顺利推进,保障服务大局能力显著提升。
矿产资源
2014年,国土资源系统落实国家能源安全战略,坚持立足国内增强能源资源保障能力,重要和紧缺矿种勘查取得重要进展,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成果丰硕,矿产品供应能力不断提升。矿产资源需求依然强劲,石油、铁矿石等大宗矿产品进口量较大,资源保障任务依然艰巨。
矿产资源储量。截至2013年底,主要矿产查明资源储量保持增长。其中,能源矿产查明资源储量稳定增长,铅矿、锌矿、钼矿和金矿等矿产查明资源储量快速增长。此外,铁矿、铜矿、铝土矿、锡矿、磷矿等矿产查明资源储量也均有不同幅度的增长。
地质矿产勘查。2014年,全国地质勘查投资总额为1120.5亿元。其中,油气矿产勘查投资717.8亿元;非油气地质勘查投资402.7亿元。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144处。其中,油气矿产28处,固体矿产116处。长庆新安边油田、塔里木克拉苏气田、山东兰陵铁矿等取得重要找矿成果。天然气、铜矿、钨矿、磷矿等重要矿产均获得较多的新增查明资源储量。全国常规油气资源潜力系统评价(2008-2014年)完成。结果表明,我国常规油气资源总量丰富,全国常规石油地质资源量1085亿吨,累计探明360亿吨,探明程度33%,处于勘探中期;常规天然气地质资源量68万亿立方米,累计探明12万亿立方米,探明程度18%,处于勘探早期。常规天然气资源潜力大于石油,剩余可采资源量约为石油的1.7倍,未来我国将进入天然气储量产量快速增长的发展阶段。
矿产品生产与消费。主要矿产品国内生产平稳增长,大部分矿产品消费持续增加。其中,2104年,我国一次能源产量36亿吨标准煤,消费量42.6亿吨标准煤;石油消费量5.19亿吨,产量2.11亿吨;原煤产量38.7亿吨,比上年增长-2.5%;天然气1301.6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7.7%;粗钢8.2亿吨,比上年增长1.2%;黄金458.1吨,比上年增长5.5%;十种有色金属4380.1万吨,比上年增长7.4%。
矿产品对外贸易。矿产品对外贸易活跃,进出口总额为1.09万亿美元,同比增长5.7%。其中,进口额同比增长0.9%,出口额同比增长15.1%。原油、铁矿石、铜矿、氯化钾等矿产品进口量较上年保持增长,而铝土矿、镍矿、铬矿等矿产品进口量有较大幅度减少,特别是铝土矿进口量降幅近一半。
矿业权出让。2014年,出让探矿权1270个,同比下降5.1%;出让价款59.46亿元,同比增长331.6%。出让采矿权2326个,同比增长18.6%;出让价款62.94亿元,同比增长19.1%。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探矿权499个,出让价款22.26亿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采矿权2013个,出让价款54.77亿元。
海洋资源
海洋事业稳步发展,海洋经济保持平稳发展态势,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基本稳定,海洋防灾减灾能力不断提升,海域海岛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科技兴海力度加大,海洋执法成效显著。
海洋经济。初步核算,2014年全国海洋生产总值59936亿元,比上年增长7.7%,海洋生产总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9.4%。其中,海洋产业增加值35611亿元,海洋相关产业增加值24325亿元。海洋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海洋生产总值的比例分别为5.4%、45.1%和49.5%。
海洋环境保护。2014年,我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基本稳定,但近岸局部海域海水环境污染依然严重。陆源排污压力较大,河流排海污染物总量居高不下,陆源入海排污口达标率仅为52%;监测的河口和海湾生态系统仍处于亚健康或不健康状态;赤潮和绿潮灾害影响面积较上年有所增大;局部砂质海岸和粉砂淤泥质海岸侵蚀程度加大,渤海滨海地区海水入侵和土壤盐渍化依然严重。
海洋行政执法。全年进行海洋环境保护监督检查44572次,发现违法行为751起,作出行政处罚决定693件。共检查各类用海项目26504个,检查76334次。组织全海域油气勘探开发定期巡航执法,航程10790海里,共查处13起违法行为。开展“海盾2014”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三边工程”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强化工业用海区、城镇用海区、港口航运区、农业围垦区等用海项目监管。全年共立案55起,作出行政处罚决定63件,结案57起。
法治国土建设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国土资源法律体系建设,坚持“立、改、废、释”统筹推进,加强土地执法督察,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国土资源领域立法。不断完善国土资源法律体系,积极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加强国土资源重点领域立法。配合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国务院行政法规1部,修订土地管理行政法规1部,地质矿产管理行政法规3部,制定出台部门规章4部。颁布《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9号)。《办法》共三十三条,适用于地质灾害监测、地下水地质环境监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和地质遗迹监测等地质环境监测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制度,促进地质环境监测组织实施、监测网络建设和监测成果应用等制度化和规范化,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颁布《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0号),规范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解决国土资源执法部门执法难题。
国土资源执法。全年立案查处矿产资源领域违法案件6020件,同比下降12.4%;结案5720件,同比下降17.7%;罚没款4.1亿元。
普法宣传。确定每年12月为国土资源法治宣教月,集中进行国土资源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活动。2014年12月,国土资源部在山东省召开“12·4”国家宪法日暨国家法制宣传日座谈会,以“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土”为主题,举行了送法下基层活动。
国土资源领域改革
积极主动推进国土资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力以赴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慎重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研究启动油气资源勘查开发体制改革,探索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国土资源领域各项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截至2014年底,在国土资源部实施的56项行政审批事项中,已经国务院决定取消11项、下放1项;在实施的4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中,已经国务院决定取消8项。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着手研究拟进一步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油气勘查开发体制改革形成试点方案。落实中央关于油气勘查开发体制改革要求,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呈报《关于推进油气勘探开发体制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请示》。经国务院同意,研究制订了新疆油气资源勘查开采改革试点方案。
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改革提交研究报告。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年度工作安排,由国土资源部承担研究提出包括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在内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思路工作。经过认真制订工作方案,部署开展专题研究,广泛听取有关部门、研究机构等方面专家意见,扎实推进国内外对比分析,组织开展实地调研,形成了《关于“深化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改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研究报告》,并上报中央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
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将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作为国土资源工作的主攻方向和关键环节,推进完善顶层设计和制度政策,开展城市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和专项督察,发布重要矿种开发利用“三率”指标和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技术,启动新一周期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以资源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推动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建设。修订完成《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鼓励、限制和淘汰技术目录》,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向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推进摸清了底数和潜力。
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部署启动新一周期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修订出台新的创建活动指标标准体系,建成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推进评选考核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总结推广一批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城市低效用地再开发、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开展节约集约公益宣传,引领示范更多地区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矿产资源节约节约与综合利用。推进“三率”调查和标准实施。全国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进入收官阶段,基本查明22个矿种“三率”、技术工艺水平现状。制订并发布了作为行业标准的《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指标及其计算方法》(DZ/T 0272-2015),健全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评价体系。在近两年发布12个矿种“三率”指标的基础上,继续发布锰、铬、铝土矿、钨、钼、石墨和石棉等8个矿种的“三率”指标要求,完成油气“三率”指标研究。
推广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遴选发布第三批共60项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连续三年累计发布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159项,包括采矿技术59项、选矿技术40项、共伴生矿产及尾矿等综合利用技术60项。涵盖油气矿产22项、煤炭矿产34项、金属矿产70项、非金属矿产33项。
稳步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全面开展示范基地建设中期评估。修订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全面加强对示范基地建设中综合利用新技术、新模式、新标准的总结,初步建立综合利用基础性、通用性、强制性标准体系。
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确定第四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202家,提前完成到2015年建设600家以上试点的阶段性目标。开展分行业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研究,初步形成煤炭、石油、有色、冶金、化工矿产和建材非金属的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在高效开发、绿色开采、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矿地和谐等方面树立了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先进典型。
地质调查
地质调查工作主动服务国土资源中心工作,全力支撑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统筹推进地质调查事业,加快推进地质调查战略性结构调整,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和保障。
地质调查投入。2014年,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投入中央经费74.0亿元,国家海洋地质调查专项投入中央经费12.5亿元。全年共完成地质调查项目经费78.2亿元。
基础地质调查。基础地质调查程度稳步提升,完成1∶5万区调21.6万平方千米、航空物探57万测线千米。完成水文地质调查7.6万平方千米、环境地质调查5万平方千米。完成1∶25万区域重力调查18万平方千米、区域化探5万平方千米,陆域工作程度分别提高到59%和66%。完成多目标地球化学调查6.8万平方千米、地下水污染调查230万平方千米。完成1∶100万海洋地质调查200万平方千米、1∶25万海洋地质调查5万平方千米。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地质调查工作全面支撑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为国家能源资源安全提供重要保障。非常规油气调查、铀矿资源调查、地热能源勘查取得新进展,油气新区调查开辟新阵地,松辽外围突泉盆地“突参1井”钻获轻质原油,实现火山岩覆盖区油气资源调查重大突破,对松辽盆地外围油气勘探开发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重要矿产资源调查、大宗紧缺矿产调查及新兴能源和材料矿产调查成果显著。圈定物化探异常6300处,发现矿(化)点1000余处,圈定找矿靶区300余处,新发现矿产地35处。在罗布莎矿区发现多个铬铁矿盲矿体,引领企业跟进勘探,提交铬铁矿资源201.77万吨。在香卡山矿区发现6个铬铁矿体,估算铬铁矿石资源量25.36万吨。在柴达木盆地西部阿尔金山前发现新型砂砾富钾卤水层,推算资源量3.5亿吨;在塔里木库车凹陷处发现厚达百米的古近纪含钾盐矿层;在四川盆地发现三叠系杂卤石,既是深层富钾卤水钾重要来源,更是宝贵的缓释钾肥;上扬子盆地13个储卤构造富钾卤水矿估算氯化钾资源量4917万吨;滇西南勐野井建立钾盐二层楼成矿模式,大幅度缩小陕北奥陶系盐盆找钾靶区,海相钾盐找矿突破崭露曙光。
海洋地质调查迈出重要步伐,服务建设海洋强国。采用最先进的综合探测技术和统一的技术标准,累计完成1∶100万海洋区域地质调查16个图幅。查明海底地形等综合地质要素并编制相关图件,成果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首次发现并命名一批新海底地理实体,宣示了国家海洋主权。圈定了一批油气资源远景区并全面预测我国海域天然气水合物资源的有利赋存区,引领和带动我国海洋油气勘探和开发工作。
调查成果转化与应用。地质调查提供一批重要成果,服务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重大工程建设。编制京津冀协同发展地区国土资源与环境地质图集和中国自然资源图集,地质工作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迈出了重要步伐;经济区城市群地质调查初步建立了国家公益性先行、地方跟进的城市地质工作新模式,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成果有效服务农业现代化;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提取和矿山地质环境遥感监测等,有效支持了矿山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和“矿山复绿”行动工作;累计完成环渤海等海岸带综合地质调查10万平方千米,海南岛浅海地质调查圈定11个钛铁矿、锆英石资源远景区并发现可观的稀土资源,有力支撑沿海经济社会发展。
地质调查科技创新。基础地质研究取得一批原创性成果,相关成果在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受到国内外专家好评。首次在云南省罗平县发现数百枚保存完好的海生爬行类足迹化石,证明为中生代幻龙水下觅食留下的遗迹,成为幻龙类海洋生物水下运动模式的直接化石证据。同时,发现世界最大的幻龙头骨化石。
通过对汶川地震破裂带的详细研究,揭示了龙门山断裂带的地震断裂、蠕变断裂及变形机制,分析了石墨层与大地震的关系,测出世界上最低的断层摩擦系数,首次记录到大地震后断裂快速愈合过程信息,完善了地震断裂理论,对深化认识汶川地震机理具有重要意义。浙江龙泉岩群发现两颗冥古宙碎屑锆石。其中一颗为已发现的亚洲最古老的锆石;另一颗锆石记录了地球最早变质事件。冀东地区发现大量38亿~35亿年形成的碎屑锆石,在鞍山地区发现38亿~31亿年多期岩浆活动,首次在华北克拉通划分出三个年龄大于26亿年的古陆块。
地质环境
以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全面推进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地质灾害与防治。2014年,全国共发生各类地质灾害10907起,其中滑坡8128起、崩塌1872起、泥石流543起、地面塌陷302起、地裂缝51起、地面沉降11起。造成349人死亡、51人失踪、21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4.1亿元。与上年相比,地质灾害发生数量、造成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均有所减少,分别减少29.2%、40.2%和46.7%。除上海、天津外的其余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发生过不同数量的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和湖北省等。
深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改革,创新特大、重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制,形成中央财政按区域支持地质灾害防治重点省份和按项目支持其他省份的新机制。全年中央投入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50亿元,成功预报地质灾害417起,避免人员伤亡33723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18.1亿元。
利用“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宣传周等活动,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制度与流程,组织开展228万余人参加的2.4万多次应急演练,已经建成比较完善的应急演练体系。大力推动部际协作、区域协作,组织长江三角洲、华北平原区、汾渭盆地等重点地区10个省(市)签订联防联控协议,编制省级地面沉降防治规划,推动地下水控采禁采措施有效实施,全国地面沉降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全面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监督管理,组织对工程项目现场勘查、监督检查,继续加大力度支持地方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示范工程项目。2014年投入矿山环境治理资金92.1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7.28亿元。
地下水监测。全国202个地级市开展了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监测点总数为4896个,其中国家级监测点1000个。依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综合评价结果为水质呈优良级的监测点529个,占监测点总数的10.8%;水质呈良好级的监测点1266个,占25.9%;水质呈较好级的监测点90个,占1.8%;水质呈较差级的监测点2221个,占45.4%;水质呈极差级的监测点790个,占16.1%。主要超标组分为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铁、锰、“三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和铵氮)、氟化物、硫酸盐等,个别监测点水质存在砷、铅、六价铬、镉等重(类)金属超标现象。与上年度比较,有连续监测数据的水质监测点总数为4501个,分布在195个城市,其中水质综合变化呈稳定趋势的监测点有2941个,占监测点总数的65.3%;呈变好趋势的监测点有751个,占16.7%;呈变差趋势的监测点有809个,占18.0%。总体来看,2014年,在全国有连续监测数据的水质监测点中,地下水水质综合变化趋势以稳定为主,呈变好趋势和变差趋势的监测点比例相当。
地质遗迹与古生物化石保护。中央财政下达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项目预算3.1亿元。截至2014年底,全国重要地质遗迹调查工作已经完成了四川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地质遗迹调查工作,初步筛选出736处国家级以上地质遗迹点。继续贯彻落实《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和《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发布首批“国家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集中产地”38处,制定了《古生物化石标本数据库建设标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启动了古生物化石登记工作。
地质公园与矿山公园建设。继续推进地质公园与矿山公园建设工作。截至2014年底,有31个地质公园被批准为世界地质公园;批准建立国家地质公园共185个,授予国家地质公园资格55个。共批准国家矿山公园建设资格72个,已建成开园32个。地质公园、矿山公园管理体制改革纳入国家公园体制建设。
科技与信息化
积极推动国土资源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加强科研平台建设,组织实施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加强国土资源标准化研究,努力推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加快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
科技成果。2014年,国土资源部组织牵头实施国家科技计划项目8项。其中,“973”计划2项,“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和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各1项,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3项。国土资源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立项36项。
2014年,国土资源部登记科技成果408项,同比增加3.8%。加强标准化工作,修订完善《国土资源标准体系》,发布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 T 30600—2014)、《地质岩心钻探钻具》(GB/T 16950—2014)等国家标准12项,《区域地质调查规范(1∶250000)》(DZ/ T 0257—2014)等行业标准29项。2014年,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3项;澳大利亚富兰克·马尔科·佩拉诺教授和荷兰尼克·伦格斯教授荣获中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68项成果获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其中一等奖11项,二等奖57项)。
“胶东金矿理论技术创新与深部找矿突破”项目建立了胶东金矿“热隆-伸展”成矿理论体系,创建了深部金矿阶梯式成矿模式,创新和研发了深部及海域勘查关键方法技术。应用本成果新增深部金资源/储量2000余吨,潜在价值约5000亿元,稳定就业5万余人。
“国家西部测图工程技术体系及其应用”项目攻克了大范围稀少控制点遥感影像精确定位、西部复杂环境地形数据自动提取、西部特色地物要素遥感判读等11项关键技术,解决了地形困难区域的外业控制测量、大范围卫星影像高精度立体测图、遥感影像智能解译、人身安全保障四大难题,研发了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测图生产新技术平台,构建了信息化测绘生产与服务新工艺、新流程、新模式。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更新技术体系与工程应用”项目突破了精细化表达、大范围变化测定、自动化质量检核、集成化信息服务等关键技术,创建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更新技术体系,解决了信息大范围快速更新的工程技术难题,首次建成了精度最高、规模最大、内容最丰富的全国性基础地理数据库体系。
澳大利亚富兰克·马尔科·佩拉诺教授近20年来致力于中国矿床地质研究,同国土资源部等多家单位及专家密切合作,帮助解决多个理论和野外勘查疑难问题,提升了中国矿床研究与勘探水平。中国学者毛景文被推荐担任国际矿床成因协会主席,将中国矿床学家及研究成果推向国际舞台。
荷兰尼克·伦格斯教授近10年来结合欧洲理论经验,帮助建立了一套适用于中国的地质灾害风险评价与防控体系,产生了巨大的减灾效益。在他的举荐下,国际工程地质与环境协会秘书处落户中国,并由中国学者伍法权担任秘书长,黄润秋担任副主席,提升了中国工程地质在国际学界的地位。
国际合作。紧密配合“一带一路”重大战略部署,研究制定了“一带一路”地质调查规划,成立了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学合作研究中心。加强了与澳大利亚、加拿大、俄罗斯、印度尼西亚、秘鲁等矿业大国及主要矿产资源富集国家的合作。与美国、阿根廷、智利、墨西哥的地质矿产合作已纳入国家层面双边合作的总体框架。加强与国际组织合作,推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中国地质科学院物化探研究所设立“全球尺度地球化学国际研究中心”。
围绕矿产资源管理、页岩气资源管理等主题,全年培训国土资源系统干部93人。组织实施航空高光谱遥感调查等7项引进国外技术和管理人才项目。
成功召开亚太经合组织第五届矿业部长会议,丰富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成果。会议以“密切矿业合作,促进转型与增长”为主题,通过并发表了《亚太经合组织第五届矿业部长会议联合声明》。作为APEC中国年专业部长会议之一,会议成果文件已纳入《北京宣言》及相关重要文件中。
第十六届中国国际矿业大会胜利召开。2014年10月20日到23日,第十六届中国国际矿业大会在天津市举办。大会以“创新驱动、持续发展”为主题,来自19个国家(地区)的矿业部长、副部长和11名驻华使节出席了大会,53个国家(地区)的8262名代表参会参展。利用大会平台,巩固和拓展了与加拿大等传统矿业大国、中亚等“丝绸之路经济带”相关国家和地区、中东欧等地区新兴经济体的合作,推动了中国矿业领域“走出去”。
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国土资源“一张图”核心数据库内容进一步丰富,开展矿产资源规划等基础数据库建设,基本形成“一张图”与国土资源调查评价等相关专项联动的数据动态更新机制;开展矿产潜力评价、矿业权核查、矿产登记统计、固体矿产储量、矿产专项规划等6类、近2TB数据的接收、整合和集成,完成新增基本农田监管、油气勘查等18类管理数据的上图入库,提供113类数据的在线发布和服务。
综合监管平台取得新进展。截至2014年底,在全国部署33个网络化信息监测系统和10个综合统计网上直报系统,全年采集230万余条管理信息,用户超过7万人。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覆盖本辖区的综合监管平台。
利用互联网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全国所有省级、市级及92%以上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通过门户网站发布重要政务信息、提供信息服务,网上办事和政民互动功能进一步加强。2014年,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61.3万条,获得2014年度“最具影响力政府网站奖”和“中国政府网站领先奖”两项大奖。
地质调查信息化技术体系进一步完善,建成数字地质调查系统通用基础平台,数字地质调查系统应用进一步深化,完成2565幅1∶5万涉密地质资料公开版数字资源建设,地质调查成果资料数字化率达到90.7%,新版全国地质资料信息网上线运行,提供包括重要成矿区带地质工作程度、最新找矿成果、立项、矿业企业等信息及各类专题地质资料服务产品在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