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力挺地方环保部门独立监管

02.12.2014  13:00

  在雾霾围城之际,多地频发的环保腐败窝案再次引发公众对环保独立监管执法的期盼。国务院办公厅日前正式下发《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支持地方环保部门独立执法监管,地方政府横在环保部门前面那只不正当干预的手将不再存在。

        虽然环保官员多次表态地方环保部门要保持独立性,但首次以国家文件形式明确尚属首次。通知要求,支持环境保护等部门依法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2015年6月底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全面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并将清理情况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研究在环境保护部设立环境监察专员制度。自2015年起,市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要对下级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进行稽查。

        事实上,政出多门、分散监管、部门利益博弈等使得地方环保独立监管长期难以顺利推进,环保部门沦为“依附型”部门。由于地方环保局局长由本级政府任命并对本级政府负责,经费开支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在财权、人权与事权上无法独立的情况下,环保局独立执法的权力被无形弱化。

        而在专家看来,地方的重要污染源主要就是当地的各类企业,这些环境执法的对象往往是纳税大户,因此,这些企业大都受到地方政府的保护,在各方利益博弈下,就出现了执法者成为违法者“保护伞”的腐败窝案现象。

        “地方税收很大一部分来源于企业,项目被查出超标排放或过度污染就不能上新项目、不能上新项目对当地税收影响很大,以至于地方政府对环境风暴的抵制情绪比较严重。”中国人民大学环境金融学院教授蓝虹表示,以前环保部直接把“棒子”敲在企业身上,地方政府不仅不配合反而包庇,导致环保监督执法效率不高。

        对此,通知强调,要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建立倒查机制,对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任期内环境质量明显恶化,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利用职权干预、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分析人士认为,通过加大对阻碍环境监管的责任追究,清除挡在环境监管执法前面的“土政策”或者红头文件,将有利于减少地方政府的干预,让环保执法独立于地方政府之外。并且,在一系列环境污染之下,保持环保部门的独立性已经迫在眉睫,从近期被曝光的环保腐败窝案也可以看出政府力图加大环境监管的决心。不过,地方环保部门执法独立只是环保监管的第一步,未来还需要建立环保部门的垂直监管,把分散在各个部门的土污染、水污染等各种环境污染监管统一划归于环保部门,这样才能真正发挥环保执法监管的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