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例“确有悔改表现”减刑案在河南开审

30.07.2015  14:40
原标题:国内首例“确有悔改表现”减刑案在河南开审

  7月28日,“探索确有悔改表现证明制度”减刑案在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开创了国内“确有悔改表现证明”的先河。出席旁听的人大代表表示,此举有利于遏制减刑假释司法腐败。

  罪犯王砖头与被害人王某石是亲兄弟。1999年9月24日,王砖头与王某石在村头晒玉米时,因赡养父母等问题发生争执,王砖头随手拿起一根木棍将王某石打倒,王某石经抢救无效死亡。之后,王砖头外逃,2011年9月归案。

  2012年7月2日,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砖头有期徒刑15年,当年8月,王砖头被交付到河南省豫南监狱执行。王砖头在减刑考核期内共获6次表扬、获1次改造积极分子称号,豫南监狱向驻马店中院建议对王砖头减去有期徒刑1年。

  围绕王砖头是否确有悔改表现,驻马店市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由于该案是国内首例“探索确有悔改表现证明制度”减刑案,庭审全程网上直播,多家媒体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了庭审。

  庭审中,为证明王砖头确有悔改表现,刑罚执行机关向法庭出示了王砖头的个人改造总结、证人证言等证据。

  河南省豫南监狱一狱警称:“王砖头受伤仍坚持劳动,截至目前个人产值位列全监区第三名。”与王砖头同监区的杨某称:“他得知我家庭情况困难,偷偷给我买生活用品。”罪犯杨某华称:“我刚进监狱时情绪不稳,他用一言一行开导我。”王砖头未成年的女儿在信中称:“爸爸从文盲到学会了给我写信,3年攒的900元给我当学费”……

  法庭经综合调查后认定王砖头符合减刑条件,最终依法裁定为其减刑1年。

  据了解,确有悔改表现是罪犯减刑的一个法定条件。然而,在过去,如何证明罪犯确有悔改表现,虽然为社会所关注,但是无论是庭审还是减刑裁定书上,这块最能体现裁判公正的内容都未能充分质证和论证。

  2014年年初,广东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凭借各种形式的“假立功”,多次获大幅减刑,引发社会关注。此后,中央政法委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出台了一系列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政策。今年3月1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联合出台试行《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办理标准的实施办法》,明确规定:身在监狱,利用个人影响力和社会关系等不正当手段,企图获得减刑、假释机会,或者拒不交代真实身份,或者对减刑、假释材料弄虚作假,都是不符合减刑条件的,不能认定为确有悔改表现,不属于减刑对象。

  “通过此次庭审,我们就是要探索罪犯确有悔改表现的证明制度,通过庭审中的充分举证,让庭审各方对罪犯是否符合确有悔改表现的减刑条件进行公开质证,看罪犯的服刑改造表现能否达到确有悔改表现的标准,从而让罪犯心服口服,也让社会一看到减刑裁定书就知道我们为什么这样减刑,消除误解。”驻马店市中院审监庭庭长侯志安说。(张玉甫 记者潘志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