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六十五团司法所为工程招投标提供法律服务

27.08.2015  16:18

8月25日上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五团司法所(伊犁垦区霍城清水河法律服务所)受邀为该团清水河社政办三连晒场雷地坪维修工程、团部振兴、幸福小区绿化工程招标活动见证,这是该司法所为团场“三化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一个剪影。

这次招投标活动,是经该团建设科的申请,伊犁垦区霍城清水河法律服务所派出专职法律工作者担任见证员,并监督活动的全过程。经过见证,确保招投标活动符合招投标流程、遵守招投标活动规则,做到阳光操作、有序推进、依法进行,使招投标活动合法、真实、有效。

多年来,该团司法所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建设部门根据《招投标法》和《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法》,结合团场实际,切实制定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实施办法,制订了科学严谨的招投标工作流程及严格细致的内部操作程序和规范,做到资质要求统一、手续合法规范、程序办理统一、政策尺度统一,为招投标各方搭建起统一的公开公平的竞争平台。同时还引入团外建筑企业加入招投标,加强竞争意识,促进行业公平和提升企业竞争能力。

该团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建设“法治团场”的工作要求,突出普治并举的同时,加大依法治理、依法管理力度。在建设招标活动中,坚持纪检监察、司法部门积极介入、依法参与。据悉,从2015年1月至目前,该团司法所、纪检检察部门参与各项招投标项目工程活动9次,涉及项目资金近150万元,有效地维护了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杜绝了“串标、陪标、烘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确保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依法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有力提升了司法工作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通讯员 杜本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