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病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人员的公示

01.08.2017  14:08

按照《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序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新劳社字〔2002〕23号)和《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对自治区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退职进行统一审批工作的补充通知(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因病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新人福字〔1996〕178号)相关规定和要求,2017年7月29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了劳动能力鉴定专家评审会,对73名申请病退人员进行了医学审查。经自治区鉴定评审委员会评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37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13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9人,需要再次复查有8人,未到现场进行面检6人。现对37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因病退休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8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公示期内向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反映。

电话:0991-4685858、4685863、4685842。

附件:因病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人员

2017年8月1日

 

 

附件:

因病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人员

(公示时间: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8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族别

单位名称

评委意见

1

艾买提·艾合买提

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干部培训中心

完全

2

魏爱敏

自治区党委老干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完全

3

缪虎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乌鲁木齐供电公司

完全

4

阿米娜古丽·艾买提

自治区林业厅机关服务中心

完全

5

王薇

自治区人社厅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完全

6

李汉生

乌鲁木齐铁路局

完全

7

张际军

乌鲁木齐铁路局

完全

8

帕哈提·依米提

乌鲁木齐铁路局

完全

9

生安平

乌鲁木齐铁路局

完全

10

哈哈尔满·阿思海尔

乌鲁木齐铁路局

完全

11

尹卫江

乌鲁木齐铁路局

完全

12

玉建疆

乌鲁木齐铁路局

完全

13

丛树田

乌鲁木齐铁路局

完全

14

何新海

乌鲁木齐铁路局

完全

15

仇兆丰

乌鲁木齐铁路局

完全

16

张秀芝

新疆储备物资管理局九七六处

完全

17

姚荣安

新疆储备物资管理局九七六处

完全

18

张义春

新疆大学

完全

19

高玲

新疆大学

完全

20

吴  冀

新疆地矿局九大队

完全

21

米热西·卡依沙

自治区总工会第二工人疗养院

完全

22

倪宏业

新疆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完全

23

努尔买买提·阿西姆

新疆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完全

24

刘宇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完全

25

张甄

自治区水利厅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完全

26

热娜·鲁斯塔木

自治区文化厅文化艺术学校

完全

27

米尔班·沙德尔

新疆医科大五附院

完全

28

阿丽达·阿格马利

新疆医科大学

完全

29

安梦滢

女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完全

30

张敬礼

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完全

31

韩宗宝

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完全

32

沙吾列·马木尔哈志

中国工商银行新疆分行

完全

33

张正江

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

完全

34

马延新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宾汽车总队

完全

35

李勇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宾汽车总队

完全

36

马晓翠

自治区人民医院

完全

37

杨万亮

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机关服务中心

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