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病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人员的公示(2016年10月)
按照《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序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新劳社字〔2002〕23号)和《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对自治区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退职进行统一审批工作的补充通知(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因病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新人福字〔1996〕178号)相关规定和要求,2016年10月27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了劳动能力鉴定专家评审会,对37名申请病退人员进行了医学审查。经自治区鉴定评审委员会评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16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1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9人,需要再次复查有4人,撤消1人,补医学资料2人,未到现场进行面检4人。现对16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因病退休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1月6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公示期内向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反映。
电话:0991-4685858、4685863、4685842。
附件:因病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人员
2016年10月31日
附件
因病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人员
(公示时间: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1月6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族别 | 单位名称 | 评委 意见 |
1 | 王海燕 | 女 | 汉 | 葛洲坝新疆工程局 | 完全 |
2 | 何军 | 男 | 汉 | 葛洲坝新疆工程局 | 完全 |
3 | 杨伟才 | 男 | 汉 | 葛洲坝新疆工程局 | 完全 |
4 | 梁增兴 | 男 | 汉 | 葛洲坝新疆工程局 | 完全 |
5 | 张文明 | 男 | 汉 | 乌鲁木齐铁路局 | 完全 |
6 | 张世堡 | 男 | 汉 | 乌鲁木齐铁路局 | 完全 |
7 | 陶运新 | 男 | 汉 | 乌鲁木齐铁路局 | 完全 |
8 | 杨新林 | 男 | 汉 | 乌鲁木齐铁路局 | 完全 |
9 | 张岩 | 女 | 汉 | 乌鲁木齐铁路局 | 完全 |
10 | 德力沙提·沙依提 | 男 | 维 | 乌鲁木齐铁路局 | 完全 |
11 | 赵慧峰 | 男 | 汉 | 乌鲁木齐铁路局哈密机务段 | 完全 |
12 | 吐尔逊江·司拉木 | 男 | 维 | 新疆大学 | 完全 |
13 | 迪力木拉提·托乎提 | 男 | 维 | 新疆大学 | 完全 |
14 | 惠福练 | 男 | 汉 | 新疆军区工程环境质量监督站 | 完全 |
15 | 刘兴辉 | 男 | 汉 | 新疆煤炭工业管理局 | 完全 |
16 | 阿依帕夏·买买提 | 女 | 维 | 新疆煤炭工业管理局 | 完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