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四家公立医院调整服务价格
新疆平安网讯 (通讯员 侯紫瀛)4月25日起,克拉玛依市四家公立医院调整了医疗服务价格。
4月24日,为积极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根据自治区发改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综合改革的公立医院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克拉玛依市四家公立医院取消了公立医院的药品加成,适当调整了医疗服务价格。
这四家医院分别是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独山子人民医院。
据悉,作为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从去年12月起,克拉玛依市就在全市四家医院取消了公立医院的药品加成。今年4月25日,又对四家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
药品加成政策是指医疗机构可以在药品实际购进价的基础上顺加不超过15%的加成收入,取消药品加成即取消原有15%的药品加成。简单地说,医院采购来的药品按原价出售。四家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以各医院2012年至2014年三年平均药品加成收入为基数,医院减少的药品加成收入的70%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予以弥补。
据介绍,本次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在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的同时,门诊诊察类项目价格提高60%(挂号费和门诊诊查费合并为门诊诊察费,不再收取挂号费);住院诊察类项目价格提高50%;检查类项目价格降低8%;化验类项目价格降低10%;治疗类项目价格提高20%;护理类项目价格提高100%;床位费提高50%;手术类项目价格提高20%。
市卫计委副主任吴海燕说,各公立医院的药品销售价格必须按照药品实际差价清单相应下降,以确保药品价格下降与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提高相对应,调整增加的医疗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不增加群众就医负担。
市中心医院药剂科主任袁涛说,通过本次医改能给患者带来的直接实惠是药品花费降低、医疗服务水平提高。例如,用于治疗高血压的药品络活喜,取消药品加成后,一盒药的价格由原来的38元降至33元,按照最小使用剂量计算,一位患者一年至少能节省260元;如果是价格比较贵的药品,患者得到的实惠更大。
据悉,这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与医保、财政、卫生等相关改革政策同步实施,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试运行一年。
责任编辑:政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