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疆四地州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拟作出记大功人员及集体的公示

15.08.2019  21:51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三区三州”事业单位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的通知》精神,我厅及时安排在南疆四地州事业单位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经逐级申报,现拟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事业单位个人及集体作出记大功奖励,并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9年8月9日-15日,在此期间,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可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991-3689707。

附件1:2019年南疆四地州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拟记大功个人名单.docx (下载)

附件2:2019年南疆四地州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拟记大功集体名单.docx (下载)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