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重点项目喀什至疏勒段公路环评顺利通过环保部技术审查
2015年2月2日,环保部委托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对连霍国家高速公路吐鲁番-和田联络线G3012喀什至疏勒段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会上顺利通过,即将进入环评审批程序。
喀什至疏勒段公路位于喀什地区,工程由一条主线和两条连接线组成,主线全长42.969千米。起点位于喀什市库曲湾收费站南侧,接连霍国家高速公路联络线阿克苏至喀什段,沿线经过喀什地区的喀什市、疏附县、疏勒县各乡,终点与连霍国家高速联络线喀什至叶城高速公路相接。主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互通连接线2处5.43公里,分别为城东大道互通3.91公里,路基宽10米,深喀大道互通连接线1.52公里,路宽12米,均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
会议期间,与会专家和代表结合前去现场踏勘的专家意见和现场影像资料,针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就项目及报告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并就报告书噪声源核算、预测及措施合理性分析等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专家一致认为,在严格落实修改后的报告书和本次技术评估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和缓解。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工程建设可行。
喀什至疏勒段公路项目是一项民生工程,项目建成后将会大大改善喀什市及周边区域交通及物流状况,推动地方经济建设发展和资源开发利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派出工作人员参与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查会,会后,由于语言交流问题,部评估中心委托自治区评估中心对该项目公众参与调查情况进行了抽查,接到任务后,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严格按照工作程序,由懂双语的同志随机对涉及该项目的部分公众进行了电话回访,并将回访结果及时反馈至部评估中心,对加快该项目环评技术评审进度起到了推动作用。同时,通过积极参与环保部评估中心组织的环评技术审查会,及时掌握了环保部对环评工作的最新要求,增长了见识,积累了经验,提高了水平,有助于今后自治区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顺利实施和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