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201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06.03.2015  18:08

1 招标条件

      喀什地区201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已经由 新水办防汛[2014]5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 资金,招标人: 什地区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伽师县、莎车县、英吉沙县、塔什库尔干县水管总站 ,招标代理机构为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位于喀什地区(喀什市)、伽师县、莎车县、英吉沙县、塔什库尔干县境内。建立完善喀什地区及伽师县、莎车县、英吉沙县、塔什库尔干县的山洪灾害防治区的非工程措施体系。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喀什地区(喀什市)、伽师县和塔什库尔干县为一标段,喀什本级新购VPN1台、路由器1台、交换机1台、防火墙1台、气象、国土共享服务器1台、山洪灾害专题数据库服务器1台、WEB服务器1台、视频监控系统1台、应用服务器1台、移动维护计算机2台。县级补充新建图像监测站点 8处、视频监测站点2处、新建简易水位站 13处、配置无线预警广播(Ⅰ)9 个、简易雨量报警器 23 个、以及手摇报警器 27个、锣鼓号哨预警设备 27套、制作宣传手册、明白卡、光盘(录音带)、宣传栏(牌)、 警示(指示)牌等。

第二标段:莎车县、英吉沙为一个标段,补充新建图像监测站点 8 处、视频监测站点2处、新建简易水位站 5 处、配置无线预警广播(Ⅰ)10 个、简易雨量报警器 10 个、以及手摇报警器 61个、锣鼓号哨预警设备56套、制作宣传手册、明白卡、光盘(录音带)、宣传栏(牌)、警示(指示)牌等。

本次招标包含上述全部建安工程(含设备装置性材料采购)及其临时设施等

 

计划工期:于2015年4月10日开工,2015年5月31日竣工,工期52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或“双软”资格证书(计算机软件企业认证证书、著作权登记证书和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软件或类似的产品登记证书)或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拥有一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需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11日至2015年3月15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www.xjslt.gov.cn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11:00,地点为 喀什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新疆经济报、新疆水利网和新疆信息网 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喀什地区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伽师县、莎车县、英吉沙县、塔什库尔干县水管总站                       

  联    系    人:刘成红

  联系电话:0998-2523899        13579071750

 

  招标代理机构: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联    系    人: 陆冰雪

  联 系 电 话:18799546666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