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201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1 招标条件
喀什地区201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已经由 新水办防汛[2014]5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 资金,招标人: 喀 什地区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伽师县、莎车县、英吉沙县、塔什库尔干县水管总站 ,招标代理机构为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位于喀什地区(喀什市)、伽师县、莎车县、英吉沙县、塔什库尔干县境内。建立完善喀什地区及伽师县、莎车县、英吉沙县、塔什库尔干县的山洪灾害防治区的非工程措施体系。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喀什地区(喀什市)、伽师县和塔什库尔干县为一标段,喀什本级新购VPN1台、路由器1台、交换机1台、防火墙1台、气象、国土共享服务器1台、山洪灾害专题数据库服务器1台、WEB服务器1台、视频监控系统1台、应用服务器1台、移动维护计算机2台。县级补充新建图像监测站点 8处、视频监测站点2处、新建简易水位站 13处、配置无线预警广播(Ⅰ)9 个、简易雨量报警器 23 个、以及手摇报警器 27个、锣鼓号哨预警设备 27套、制作宣传手册、明白卡、光盘(录音带)、宣传栏(牌)、 警示(指示)牌等。
第二标段:莎车县、英吉沙为一个标段,补充新建图像监测站点 8 处、视频监测站点2处、新建简易水位站 5 处、配置无线预警广播(Ⅰ)10 个、简易雨量报警器 10 个、以及手摇报警器 61个、锣鼓号哨预警设备56套、制作宣传手册、明白卡、光盘(录音带)、宣传栏(牌)、警示(指示)牌等。
本次招标包含上述全部建安工程(含设备装置性材料采购)及其临时设施等
计划工期:于2015年4月10日开工,2015年5月31日竣工,工期52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或“双软”资格证书(计算机软件企业认证证书、著作权登记证书和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软件或类似的产品登记证书)或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拥有一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需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11日至2015年3月15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www.xjslt.gov.cn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11:00,地点为 喀什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新疆经济报、新疆水利网和新疆信息网 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喀什地区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伽师县、莎车县、英吉沙县、塔什库尔干县水管总站
联 系 人:刘成红
联系电话:0998-2523899 13579071750
招标代理机构: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联 系 人: 陆冰雪
联 系 电 话:18799546666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