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商品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和更新改造相关事宜的通知

02.12.2014  21:21

  各商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公司:

  为使各物业服务公司及时有效地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商品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实施大、中修及更新改造,保证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促进物业小区健康、稳定地发展。请各商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做好  2015年度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申请支用维修资金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相关要件的上报工作,尤其是屋面防水整体维修项目,务必于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前上报屋面防水整体维修项目申请支用维修资金相关要件  (需避免以往年度5月底才集中大批量报件,导致错过最佳屋面防水施工季节的现象)。我办将根据各物业服务公司上报要件的时间和数量,及时审核,有效指导好物业公司招标选择施工单位,以使屋面防水维修项目能在夏季7、8月份的适宜天气条件下及时施工,确保屋面防水维修工程施工质量,使有限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用,切实解决百姓民生问题。

  特此通知!

  乌鲁木齐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