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积极推进环保大检查各项工作的开展

13.05.2015  22:15

  2015年5月6日上午,哈密地区环保局召开地区环保大检查工作调度推进会,根据哈密地区行署下发的《关于在全地区范围内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哈行办发〔2015〕3号)及地区环保局制定的环保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对2015年1—4月环保大检查各项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并对下一级段工作提出要求进行安排。

  截至目前,全地区共出动执法人员111人次,检查排污企业40家,对8家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合计罚款335万元,对21家企业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同时,依照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启动了按日计罚程序,于2015年3月24日,开出了首张按日计罚罚单,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给予其208万元的罚款,向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敲响了警钟,迫使排污企业更加重视环境保护,倒逼污染企业转型升级。

  通过本次推进会的总结梳理,对目前环保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及完成时限,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认真履责,执法到位,动态掌握企业整改现状,督促企业在时限范围内完成各项整改工作,严惩主观故意造成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同时,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将环保大检查工作同日常现场监察执法工作及污染物总量减排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