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环境监察支队采取抽查方式对污染源企业开展

26.04.2016  17:24

  按照地区环保局《关于在哈密地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2016年4月21日,地区环境监察支队通过随机抽查方式,对三道岭矿区潞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一矿,开展现场监察工作。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全程使用移动执法系统,严格遵守环境执法程序及规范。一是通过台账翻阅、询问了解掌握企业近期生产状况;二是通过实地勘察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查看;最后,执法人员现场提出转载点及露天厂区做好洒水降尘措施,减轻无组织排放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