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静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县城
近日,记者从和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根据《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国家住建部综合遥感测评、第三方调查、专家实地考查和评审结果,日前公示了“2015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园林城市、县城、城镇拟命名名单”,和静县榜上有名,获国家园林县城荣誉称号。
据了解,此次公示的名单中,共有国家生态园林城市7个、国家园林城市46个、国家园林县城78个、国家园林城镇11个。
据了解,和静县高度重视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总指挥,县长为组长,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相关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领导小组,着力推动创建工作要求的落实。近年来,该县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县城、中国宜居宜业典范县、中国低碳经济示范县、中国循环经济荒漠化治理优秀县、全国科技进步县、自治区旅游强县、自治区园林县城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目前,该县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589.3公顷,绿化覆盖率40.5%;绿地面积545.6公顷,绿地率37.5%;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0.48平方米,已逐步形成了以东归生态公园为中心,以17条城市主干道为骨架,以4个公园和16处城市广场、小游园绿地为重点,以单位、居住区和街头绿地为网格,以防护林为环城林带的点线面、带网环相结合的功能设施齐全、风格特色鲜明的园林景观,县城园林绿化指标达到了国家园林县城标准。
该县按照“一街一景”、“一路一品”原则,以大叶白腊、圆冠榆、黄榆、国槐等乔木为主,以灌木、草花为辅,实施高标准街道绿化,道路绿化普及率已达到100%。该县还实行“包栽、包管、包活”责任制,对小区空地见缝插绿,目前小区绿地达标率96.5%。另外,该县投资1000万元对人民公园进行改造,投资1.3亿元建设了东归生态园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