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静县获得“国家园林县城”荣誉称号

15.01.2016  20:02

  新疆平安网讯 (通讯员 唐玉 葛辉) 2015年12月31日,笔者从和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根据《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国家住建部综合遥感测评、第三方调查、专家实地考查和评审结果,日前公示的2015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园林城市、县城和城镇拟命名名单中,新疆和静县榜上有名,意味着该县获得国家园林县城荣誉称号。

  据悉,此次公布的名单中,共有国家生态园林城市7个、国家园林城市46个、国家园林县城78个,国家园林城镇11个,其中,和静县位列于国家园林县城名单,成为此次新疆巴州唯一获得该荣誉称号的县。

  据了解,和静县高度重视“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总指挥,县长为组长,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相关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领导小组,着力推动创建工作要求落实。近年来,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县城、中国宜居宜业典范县、中国低碳经济示范县、中国循环经济荒漠化治理优秀县、全国科技进步县、自治区旅游强县、自治区园林县城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目前,该县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589.3公顷,绿化覆盖率40.5%,绿地面积545.6公顷,绿地率37.5%,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0.48平方米,已逐步形成了以东归生态公园为中心,以17条城市主干道为骨架,以4个公园和16处城市广场、小游园绿地为重点,以单位、居住区和街头绿地为网格,以防护林为环城林带的点线面、带网环相结合的功能设施齐全、风格特色鲜明的园林景观,县城园林绿化指标达到了国家园林县城标准。

  该县按照“一街一景”、“一路一品”原则,以大叶白腊、圆冠榆、黄榆、国槐等乔木为主,以灌木、草花为辅,实施高标准街道绿化,道路绿化普及率已达到100%。该县还实行“包栽、包管、包活”责任制,对小区空地见缝插绿。目前,小区绿地达标率96.5%。另外,和静县投资1000万元对人民公园进行改造,投资13000万元,建设了东归生态园工程,已成为和静县各族人民休闲娱乐的好去处。

  据和静县委常委秦龙介绍说:“和静县坚持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关停县城北部14家砂石料场,启动实施城北绿化工程,推进生态建设、共建美好家园成为各族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实施城北防护林工程和北坡绿化工程,给城市增加了一道道绿色屏障,县城生态环境极大改善。



责任编辑: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