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环保局加强对环评机构的管理

29.04.2016  20:28

  和田地区环保局加强对环评机构的管理

  为规范我地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从业行为,促进环评机构健康发展,解决环评机构管理混乱、环评过程中不踏勘现场、不开展环境状况调查、不分析数据可靠性和代表性、弄虚作假;一些环评机构超越资质范围从业,出租、出借资质,甚至提供虚假材料等问题,和田地区环保局从3方面入手加强对环评机构的管理。一是加强对环评机构资质的审查,避免假资质、超资质评价的行为。对编制机构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和评价范围、项目负责人不具备相应专业类别,以及编制机构与合同签订机构不一致或由其分支机构等签订合同的报告书(表)不予受理。二是制定了环评文件日常考核评分标准,对环保单位对进打分,每年年初在和田信息网环保窗口上进行公示,对表现好的前10名予以表扬,对得分低、客户反映意见大、成果不高、抄袭明显、不切实际的环保评公司列入黑名单,清理出和田市场。三是在报告书(表)审批过程中,对未落实环评工程师责任制和质量较差的报告书(表)不予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