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完成土壤污染防治专项前期工作

21.09.2016  22:11

  为积极推进和田地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地区环保局严格按照《关于申报土壤污染防治专项工作前期经费的通知》(新环办发〔2016〕214号)要求,对七县一市上报的土壤污染防治项目进行了筛选,对符合条件的4个项目分别编制了实施方案,合计投资32597.08万元。目前,已报自治区环保厅申请前期工作经费,并争取纳入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