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西果东送”产区建设工程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新商市建函〔2014〕94号
关于开展2013年“西果东送”产区建设
工程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伊犁州商务局,各地州市商务局: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农产品流通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商办建函〔2014〕597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西果东送”产区建设工程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工作,切实保障工作成效,现将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工作内容
针对2013年实施的“西果东送”产区建设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两项工作开展绩效评价。 一是 各地州市商务主管部门检查项目在决策、进度、效果和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分为四部门(项目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 二是 自治区商务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地2013年工作情况和本次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进行审计。
二、绩效评价工作方法
绩效评价工作采取各地州市商务主管部门自评和自治区商务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审计相结合的方法。自评是指各地州市商务主管部门根据绩效评价指标,对所有支持项目进行评分,并汇总形成绩效评价报告;第三方机构是指自治区商务厅委托审计部门或第三方机构组织绩效评价专家组,对各地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查。
三、绩效评价工作实施
各地州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绩效评价工作,督促和指导项目承办企业做好评估工作,向自治区商务厅报送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应包括“西果东送”产区建设工程绩效评价报告、万村千乡市场工作绩效评价报告等子报告)。项目承办企业要积极配合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做好现场检查和整改工作。自治区商务厅负责委托第三方机构监督各地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由受托机构组织专家成立工作组,具体负责绩效评价的检查工作。
四、绩效评价工作时间安排
绩效评价工作与今年的项目验收工作同步进行。各地应于2014年12月30日前对辖区内项目承办单位按照项目评估指标操作办法开展自评,将书面绩效评价报告报自治区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自治区商务厅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地开展现场评估,核实相关数据资料,进行工作绩效评价检查。
五、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地州市商务主管部门和承办企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重视绩效评价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成相关工作制度,确保目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明确责任,有序推进。 各地州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农产品流通、工程、财务、信息化等方面的专家实施绩效评价。
(三)绩效导向,政策联动。 逐步建立以因素和绩效为导向的政策促进机制,实现绩效评价与财政支持联动,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今后选择支持区域和主体的重要因素之一。对于项目完成情况好、经济社会效益突出的地区,将在今后工作中加大支持力度;对于建设进度慢、项目不理想的项目,要及时进行警示和调整,切实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
(四)全面梳理,认真总结。 各地要利用开展绩效评价的机会全面梳理近年来农产品流通领域的各项工作,对项目总数、中央财政支持金额、项目完成进度、项目建设成果、促进农民增收及带动社会投资总额等情况进行系统总结,并将上述内容纳入绩效评价(详见附件1、2、3、4)。
联系人:尼加提 宋强
电话:0991-2866445 2886631
附件:1.(1)2013年“西果东送”产区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2013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1)2013年“西果东送”产区建设工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2013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工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
4.(1)“西果东送”产区建设基本信息表
(2)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基本信息表
2014年11月14日